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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深赣共建产业园配套绿地及道路项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公告》。

本次拟征地位于太窝镇太和社区,唐江镇大岭村,拟征地面积75.60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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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位置,红线图在文末

来看看详情:

关于深赣共建产业园配套绿地及道路项目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部门,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间在太窝镇太和社区、唐江镇大岭村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本次拟征地位于太窝镇太和社区,唐江镇大岭村(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1)。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太窝镇太和社区张连坑组,唐江镇大岭村山塘东上组。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75.609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太窝镇、唐江镇集体土地75.609亩:水田13.7444亩,旱地15.7751亩,林地22.845亩,人工高产油菜园、养殖坑塘及其他农用地11.0096亩,建设用地12.2349亩。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

用途: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用地。

面积:29.9145亩。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见附件2)

(四)房屋现状调查情况。(见附件3)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告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注: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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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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