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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文章提出,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在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院长程仕军教授看来,作为对正确政绩观的考核,其超越了一般绩效管理,被提升至战略高度。它不只是统计报表上跳动的数字,而应当体现为一个地方或领域在时间长轴上累积的真实民生福祉增量。在政绩考核蕴含的四重平衡框架下,需要建立更加科学、务实和有效的政绩考核体系。以下是他在上海交通大学的演讲。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其中,政绩考核是重要一环,起着“指挥棒”作用。从本质上说,政绩考核是一种绩效管理,属于管理学研究范畴。但作为对正确政绩观的考核,其又超越了一般绩效管理,被提升至战略高度。它不只是统计报表上跳动的数字,而应当体现为一个地方或领域在时间长轴上累积的真实民生福祉增量。今天的演讲,我主要围绕在政绩考核蕴含的四重平衡框架下,如何建立更加科学、务实和有效的政绩考核体系,跟大家分享个人的一些思考。

平衡是绩效考核的一个核心命题

绩效考核的一个核心命题,是如何在多重价值目标之间实现有效平衡。平衡不是折中式的平均用力,而是在深刻把握发展规律基础上的系统性考量。过度追求任何单一维度的绩效,都可能带来治理的偏失。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正是在多个维度之间,找到那个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解”。

现代经济学、管理学中的几个经典理论,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平衡在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关键作用。

1.考核什么,就得到什么

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揭示,当上级无法完全看到下级的全部努力时,考核什么指标,下级就会在什么指标上发力。因此,使用单一指标进行绩效考核,必然带来行为偏差。比如,如果只评估GDP增长,地方干部自然会优先考虑那些能够快速见效、引人注目的大型项目,而忽视教育、科研、生态等需要长期投入的领域。因此,要想引导干部在多方面合理用力,考核指标本身就必须是多维度的,能够平衡各方面的发展需要。

2.指标不是越多越好

信息经济学提醒我们,指标的选择需要权衡利弊。理论上,任何能反映领导干部努力程度的信息都应该被纳入其绩效考核。但是,收集信息需要成本,指标太多太细,不仅操作复杂,还会让被考核者无所适从,甚至迫使他们为了应付考核而做表面文章。

3.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需要兼顾

绩效评价中若只使用客观指标,被考核者可能会为了追求数据而弄虚作假。况且,很多工作是无法完全量化的,单用客观指标无法全面反映工作绩效。引入主观评价可以缓解这一问题,其能捕捉到客观指标之外的信息。但是,主观评价也会带来新的风险。在主观评价的框架下,被考核者可能会把精力转向讨好上级,甚至为留下好印象而牺牲长期利益。因此,只有将客观指标的刚性与主观评价的柔性相结合,才能防止单一方式带来的行为扭曲。

4.指标之间需要相互协调

当多个考核指标指向不一,甚至互相矛盾时,混乱和冲突在所难免,不利于绩效改进。企业管理中常用的“平衡计分卡”为各维度指标间互相协同提供了一个好的思路。利用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的内在逻辑和相互关联,“平衡计分卡”对多维度指标进行有机组合,四个维度之间通过权重配置与指标联动形成相互校准约束,在同一评价框架内实现短期与长期、结果与过程、效率与公平等多重目标的动态平衡。通过这种安排,平衡思维得以嵌入日常考核之中,既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也提升评价结果的导向性与稳定性。

综上所述,平衡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任何单一维度的考核都会诱发被考核者的策略性应对。指标体系本身很复杂,需要以恰当的成本和结构来驾驭。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必须寻求多目标之间的结构性平衡,不能简单叠加指标,也不能追求单一数值最大化。

政绩考核的四重平衡

正如我在演讲一开始指出的,政绩考核属于绩效考核,但又超越一般的绩效考核。为此,政绩考核需要确立四重平衡,分别回应考核导向、信息成本、评价方式与指标结构等关键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发展质与量、远与近、局部与整体的良性互动。

1.短期与长期的平衡

现实中,不少行政考核以年度为周期,天然带有“鼓励”短期见效的倾向。当考核指挥棒高度聚焦当年的成绩单时,被考核者往往会选择那些当年就能见效、看得见摸得着的领域。比如,招商引资项目往往短期内就能出数字、出政绩,而教育投入、基础科研却需要很多年才能见效。因此,被考核者会把主要精力放在前者身上。这正是“考核什么就得到什么”的典型表现。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在考核评价体系上想办法破除这种短期倾向,把长期价值纳入政绩考核并赋予较高权重。要让那些见效慢、外溢效应强但又不可或缺的铺垫性工作有其应有的位置和回报。这一平衡直接回应了委托代理理论揭示的考核导向偏差,通过拉长评价周期、纳入长期价值,避免被考核者因年度考核压力而牺牲长远利益。

2.内部与外部的平衡

传统绩效评价容易形成一种内部循环倾向,比如,过度关注材料撰写是否规范、排名位次是否提升、上级观感是否良好等。而对于面向外部公众的服务流程和实际成效,则缺乏应有的重视。这种偏差既反映了内部考核指标容易收集,外部成效指标难以测度的特征,也反映了内外部指标存在的某种不一致性。如果不关注二者的平衡,被考核者会倾向于在较低成本的内部循环指标上发力。这体现了信息经济学中关于指标可得性与行为扭曲的判断。因此,在政绩考核中,需要在内部指标易测量的优势与外部指标更贴近真实成效之间找到结合点。

3.结果与动因的平衡

唯结果论是政绩考核中另一种常见偏误。所谓“唯结果论”,是指只盯最终数字而不问过程、缘由,容易导致为追逐指标不择手段的行为。当考核过度聚焦于结果时,被考核者会轻视过程合规、程序正当等难以衡量却很重要的因素。结果与动因的平衡借鉴了主观与客观指标兼顾的思路,通过引入对过程与动因的评价,弥补结果指标可能带来的行为扭曲,使考核既关注成效也关注方式。

4.统一与差异的平衡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定位差异巨大。若用一套整齐划一的指标体系考核全国所有地区,可能会造成“激励扭曲”,使地方不顾自身实际去迎合统一标准。例如,生态功能区若与工业发展区一样一味追求GDP增速,就可能因追求发展速度而损害本应守护的绿水青山。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统一的考核指标与区域实际之间存在冲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在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大战略下,政绩考核既要有统一的方向,又要有差异化的弹性空间,充分尊重地方的实际情况与功能定位。这种平衡呼应了指标之间需要相互协调的要求。

用平衡思维重构投资绩效评价

以上我主要从整体层面谈了平衡原则在政绩考核中的体现。事实上,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推进,“绩效评价”在很多领域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在这里,我想重点谈谈投资绩效评价。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构建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综合效益,更好发挥投资对支撑国家战略、优化供给结构、满足民生需求的作用。在我看来,围绕投早、投小、投科技和发展耐心资本的政策要求,投资绩效评价需要完成几个关键转向,包括从单点成败论转向组合绩效观,从单纯的财务回报转向战略贡献与财务回报并重,从关注投出去转向强调投后赋能。

第一,收益与风险的平衡。科创投资具有典型的幂律分布特征,多数项目可能失败,但少数项目的巨大成功足以覆盖整体成本并带来超额回报。若以单个项目的盈亏作为追责依据,基金管理者必然会本能地规避高风险早期项目,转向商业模式成熟的后期项目。因此,评价单元需要从微观的项目层面上升到中观的基金层面。换言之,绩效考核应当“既见树木,更见森林”,通过设置合理的风险容忍度,为高风险探索划定容许范围。在鼓励大胆投向“从0到1”创新领域的同时,也要明确定义可接受的失败率和亏损底线,避免盲目冒进。只有这样,管理者才有动力和信心去布局那些高风险、高回报的领域。

第二,财务回报与战略价值的平衡。政府投资基金的收益,不应局限于单一的财务指标。早期科技项目带来的就业岗位增加、产业链条完善、关键技术积累以及核心技术的突破,都是可量化、可核验的公共价值。这些收益虽然不直接体现为现金流,却是一个地区长期竞争力的真正来源。科学的评价体系,应将政策符合度、产业带动能力、技术贡献价值等指标,置于与财务指标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综合考量。将新增就业、产业链本地配套率、核心技术突破数量等指标纳入量化考核,作为评价投资成效的重要维度。

第三,短期进度与长期耐心的平衡。若用年度投资进度考核基金管理者,其行为必然会偏向于投资周期短、易退出的成熟项目,导致政策基金商业化、早期投资空心化。这是一个典型的短期考核与长期投资的时间错配问题。对处于概念验证、天使轮、早期创投等阶段的基金,应设置显著拉长的考核周期。在此周期内,设置阶段性评估节点的主要目的是方向纠偏和能力诊断,为长期投资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而不是进行简单的短期排名或以进度施压替代专业评估。同时,可以引入离任项目追溯评价机制,对已经离任的基金管理团队,在其管理期结束后设定适当的追溯考察期,评估所投项目的中长期表现。

第四,投资与赋能的平衡。对早期科创企业而言,资金并非唯一关键要素。基金能否提供有效的赋能,同样至关重要。例如,完善治理结构、梳理发展战略、对接产业资源、撬动后续融资、促进产业协同等,对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样关键。如果绩效评价只考核投了多少,不考核投得怎样,最终会导致只投不管的形式主义。因此,应将投后赋能纳入核心评价指标,核查基金是否真正发挥了其作为耐心资本的引导、支持和调节功能。

基于上述平衡,在指标设计中,可设置组合指标,既看单个项目的表现,更看基金整体的综合效能;设置关联指标,将投资绩效与区域产业发展指标挂钩,如新创造就业、产业链本地配套率等,以评价投资对实体经济的真实带动作用。同时,拉长考核周期,对天使基金、早期创投基金设置符合其投资规律的较长考核周期,从制度上避免短期行为的干扰。要坚持整体容错率,以基金的整体效能和组合绩效为衡量尺度,不以单个项目的盈亏作为刚性结论。实行程序豁免,对于程序合规、尽职履责到位、投资方向符合政策导向,但因市场客观风险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损失,经严格认定后可予以免责。做到分类对待,根据投资阶段设置差异化的容错率。种子期、天使期项目投资可设置较高的风险容忍度,而成熟期项目投资则保持正常的风险约束,实现风险与投资阶段相匹配。

最后,我简单总结一下。归根结底,平衡思维体现的是尊重经济发展、社会成长、科技创新的基本规律。当这种平衡在绩效评估的制度设计中真正实现时,投资绩效评价将不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洞察治理效能、校准发展方向的有效工具。而正确政绩观也不是停留在文件里的口号,而是内化于决策逻辑、外化于资源配置的战略意识。

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更加科学、务实和有效的政绩考核体系,其本质在于将按规律办事这一朴素真理,转化为可执行、可考核、可纠偏的制度安排。当平衡思维真正嵌入绩效评价的每一个环节时,我们便能清晰地意识到,经济指标与民生体验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当前成绩与长期能力构成发展的持续统一,显性成果与隐性积累都是治理绩效的组成部分,财务回报与战略价值共同决定了投资的最终绩效。

【思想者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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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仕军,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院长、会计学讲席教授。长期致力于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绩效与薪酬等领域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The Accounting Review等世界知名学术刊物上。

原标题:《思想者|程仕军:建立更加科学、务实和有效的政绩考核体系》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本文作者:程仕军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邵竞

编辑邮箱:shhgcs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