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政协组织的一员,深刻理解、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近期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立场、方向和成效。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才能真正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地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本质体现。我们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党,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就是“为民造福”。它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正确政绩观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追求的是符合客观规律、有利于长远发展、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它要求我们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立足政协实际,在政协履职尽责中践行正确政绩观。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要紧紧围绕县委各项决策和部署开展工作,将政协履职融入调查研究、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要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在深入基层中摸实情、求真知。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政协履职的基础在于调查研究。我们要坚持“不调研不协商、不调研不建言”的原则,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多到田间地头、企业车间、社区楼宇,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听真话、察实情。只有这样,提出的意见建议才能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才能真正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履职成果。

二是要把协商民主作为“履职之要”,在服务群众中解民忧、聚共识。正确政绩观的落脚点是造福人民。政协工作要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把促进民生改善、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利用“有事好商量”等协商平台,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组织委员与党政部门、各界人士开展广泛深入的协商。通过协商,既推动解决具体民生问题,又在协商中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共识。

三是要把民主监督作为“落实之策”,在助推工作中建诤言、促实效。民主监督是政协的重要职能,也是检验政绩观是否端正的试金石。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较真碰硬。要聚焦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推进情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提案、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有效的民主监督。监督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肯定成绩,也指出不足,提出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帮助查找短板、改进工作,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

三、强化自我革命,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能力作风双提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是对思想境界的考验,也是对能力本领的锤炼。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以正确政绩观推动个人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要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政绩观、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校正政绩观的偏差,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站稳人民立场。

二是要提升履职本领,锻造过硬能力。正确政绩观需要以过硬的能力来支撑。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立场坚定;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善于在复杂现象中抓住本质、找到规律;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善于与不同阶层、不同界别的群众沟通交流;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善于在协商中增进理解、达成共识。通过能力的持续提升,确保履职工作更能体现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创造出更多实实在在的政绩。

三是要锤炼过硬作风,永葆清廉本色。树立正确政绩观,离不开优良作风的保障。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维护政协组织的声誉,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做到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