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天津约谈后,哈啰紧接着又遭到来自北京交通部门的约谈

4月14日,记者从北京交通委获悉,近期,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依法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啰公司”)在北京违规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6年4月7日,总队接到线索举报,反映哈啰公司在中心城区多个点位违规大量投放未备案车辆。次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举报属实,并依法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回收未备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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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执法人员复核整改情况,发现东城区盛德紫阙、簋街等地仍存在大量未备案车辆,经认定,哈啰公司未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且拒不改正,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针对哈啰公司未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及《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总队将依法对哈啰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调减其运营规模。目前,该案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当日,北京市交通委会同中心城区行业管理部门再次对哈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指出哈啰公司违规超量投放未备案车辆,严重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破坏了北京市共享自行车市场运营秩序,大量挤占城市有限的公共道路资源,性质恶劣,对哈啰公司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违投车辆。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共享自行车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各运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对违规投放、数据接入不及时等问题,依法采取约谈、行政处罚和动态调控总量等措施。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企业,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是哈啰近期首次被约谈。

今年4月1日,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约谈哈啰单车运营企业的公告”称,2026年3月31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就共享单车超量投放问题,对哈啰单车天津运营企业开展专项约谈。

约谈提到,已向哈啰单车运营企业送达《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履约整改通知》。哈啰单车企业须立即停止所有超量投放行为,组织超投车辆的清理、调运工作,确保全市各区域车辆数量严格符合配额要求。

此外,就在今年3月15日,哈啰还因有租电动车门店向用户提供超速电动车服务的问题,受到央视“3·15晚会”点名。

随后,哈啰租电动车平台发布《致歉声明》,称已在第一时间启动专项调查,哈啰租电动车平台未直接经营过线下门店,平台门店的车辆均为入驻商家自行采购、运营。平台从未授权过任何门店在线下直接使用哈啰品牌从事相关租赁服务。同时,未来将持续通过商家端提醒、门店抽查等方式进行自查、整改。

■来源: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阿嫱

■内文图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