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读·政治】公共利益 用心守护——甘肃检察公益诉讼的十年探索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在经济学领域,有个理论叫“公地悲剧”。
通俗来说,就是当资源属于大家,无人单独负责、缺乏维护管理时,人们想多用一点,最后导致资源被过度使用甚至毁掉。
现实中,不少公共利益也曾陷入类似困境。
当公共利益受损时,谁来挺身而出?我国探索出一套独特的解决方案:检察公益诉讼。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甘肃等13个省份为检察公益诉讼首批试点。
十年深耕,甘肃检察公益诉讼领域逐步拓展,从最初的4个法定领域,拓展到英烈荣誉名誉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11个新增法定领域,形成“4+11+N”的履职格局。
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领域,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西部特色、甘肃特点的公益司法保护之路。
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的十年,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十年。据统计,2015年7月至2025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54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6625件,民事公益诉讼2921件,以司法硬担当,为甘肃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为“绿水青山”而诉——
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2016年的夏天很闷热,我站在满是砂坑的河道里现场调查取证,手里的纸巾被汗水浸透,都能捏出水。”天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刘欣至今仍记得参与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情景。
当年,天水市张家川县多家采砂场因非法采砂、遗留砂坑,导致河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张家川县检察院向水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监督整改,但后续现场回访时发现相关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整改。
市检察院决定对张家川县水务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天水市第一起提起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社会关注度很高。”作为办案检察官,刘欣深知这个案子的重要性。
彼时,公益诉讼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被监督行政机关和涉案采砂场都很抵触。为了尽快打开局面,刘欣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讲政策、说利害,另一方面在现场调查取证、夯实证据。
2017年4月10日,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判决确认张家川县水务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张家川县水务局履行监管回填砂坑、移除设备等职责。最终,16家非法采砂场被关停取缔,河道、耕地得到平整恢复。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难在哪?也许是调查取证难、评估鉴定难、与相关行政机关执法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畅,也许是跑断腿、磨破嘴皮……和刘欣一样,还有很多“检察蓝”行走在陇原大地,守护绿水青山。
我省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心精准锚定在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民生福祉保障等领域,探索出一条符合甘肃实际的公益保护之路。
白银市检察院干警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时,在黄河支流白银区东大沟提取水样,通过快速检测设备进行初步检测,固定证据。(文中图片均由省检察院提供)
省检察院制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多年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5733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效衔接,建立生态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衔接机制,探索出在生态脆弱地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路径。
十年深耕,成效斐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1.34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41.7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247.83万亩;保护被污染土壤11.88万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64.12万吨;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2.37亿元。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立案1566件,助力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有效解决。
为“食药安全”而诉——
守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核心阵地。
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定西市安定区检察院创新办案模式,以精准高效的司法举措筑牢公共利益防护网。
2023年1月至3月,夏某某在江苏南京的租房内存放金某某(系外国人,另案处理)邮寄的国外减肥药,并向王某某等五人邮寄销售。
收货后,六人为非法获利向不特定公众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48155元。经鉴定,金某某销售的减肥药中含有吗啡、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有毒有害物质。经检测,服用该减肥药的被害人卞某某、王某、杨某等人尿检呈阳性。
2024年1月9日,安定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办理该案时,发现社会公众利益受侵害线索后,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办理,在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努力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促进食药监管难题的解决。公益诉讼部门审查后认为夏某某等六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起条件。
2024年4月7日,安定区检察院分别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对夏某某等六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按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的10倍支付赔偿金。6月24日,区法院分别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是安定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跨境代购涉毒减肥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针对该类犯罪链条隐蔽、取证难的特点,安定区检察院构建起“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社会治理”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建立证据链条同步固定、法律适用统一标准、赔偿金管理专项账户三项机制,形成可复制的办案范式。同时,公益诉讼部门提前介入侦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同步收集电子证据、资金流水、产品检测报告等关键证据,为后续提出10倍惩罚性赔偿诉求夯实证据基础。
此外,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跨境电商平台监管漏洞,该院向监管部门制发3份检察建议,推动建立跨境商品负面清单制度,从源头防范此类犯罪行为。
兰州市永登县检察院干警就“零食花束”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在辖区花店进行回访。
一起跨境代购涉毒减肥药案,彰显了司法守护民生的力量。多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食药安全益路行”“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等专项监督,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790件,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5602.45千克,假药、劣药和走私药品220.72千克。
从刑事打击到检察公益诉讼,从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检察机关正用法治手段守护群众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
为“文化遗产”而诉——
守护陇原千年文脉
在省博物馆的陈列柜里,一尊出土于东汉—魏晋时期的青铜骆驼静静伫立。它的出土地,在1000公里外的酒泉市瓜州县。
很少有人知道,这尊珍贵的国宝曾被盗掘、辗转倒卖。经瓜州县检察院深挖细查,实现了从盗掘、运输到销赃的全链条打击,并通过“刑事打击+公益保护+社会治理”的综合保护模式,不仅让青铜骆驼文物回归,依法惩治犯罪,也促成了当地文物保护体系的完善升级。
2019年底,瓜州县梁湖乡岷州村的村民向公安机关反映,有几个人总在夜间出没在村东侧的戈壁滩上。
“村民口中描述的位置是一处古墓群!”这一线索立即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经过初步调查,一个组织严密的盗墓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令人震惊的是,这个团伙中除了外省盗掘人员,还有本地村民和熟悉当地的运输司机,形成了“勘探—盗掘—运输—销赃”的完整犯罪链条。2020年6月,瓜州县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依法介入案件。
“犯罪团伙原是在瓜州某古墓中盗掘出了罕见的青铜骆驼后,才开始疯狂盗掘周边古文化遗址,以期通过贩卖文物敛财。”瓜州县检察院检察官张伟介绍,经过持续审查调查,2020年10月后,关键涉案人员盛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包括国家二级文物青铜骆驼在内的11件珍贵文物被追回。
“在追究刑责的同时,我们注意到犯罪分子使用机械、炸药等破坏性手段进行盗掘,不但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本体及遗址的完整性造成严重损坏,甚至案发后仍有炸药遗留在潘家庄古城遗址,对文物和社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2021年11月,瓜州县检察院就上述问题向文旅、公安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通过聘请专家全程参与盗掘现场勘验,对受损墓葬进行专业评估并取证。在专家指导下,专业爆破公司从墓葬8米深处起获5.92公斤炸药,并完成土方回填。
随后,瓜州县检察院依法对盛某等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经一审、二审,主犯盛某、孟某分别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十三年,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其中,8名被告人被判决承担修复费用8万余元。
酒泉市瓜州县检察院干警与县文物保护与利用中心工作人员在榆林窟查看石窟保护情况。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多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重点进行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17件。部署开展“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守护陇原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游客承载量预警+文物保护优先”机制,为文物保护法治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力量。
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荣誉名誉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方方面面,林林总总,都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业务范围”。
在陇原大地的山水之间、街头巷陌,这样一群“蓝色身影”,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用脚步丈量守护的尺度,书写着检察公益诉讼的甘肃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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