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平安理财发布公告称,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就理财产品募集、申购期孳息归属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规范。

经逐笔核算,平安理财历史存续及已到期理财产品中,部分通过直销渠道购买的客户在募集、申购期产生的资金孳息尚未分配至投资者本人。平安理财现已完成相关数据核算并制定返还方案。

本次返还涉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通过平安理财直销渠道申购理财产品的客户,以及因撤单产生的应退孳息。涉及客户共计689户,其中:个人客户611户,应返还孳息总金额为人民币6699.23元;机构客户78户,应返还孳息总金额为人民币1209816.75元。

本次返还孳息的计算区间为理财产品募集、申购期内,自投资者资金到账之日(含)起至份额确认日(不含)止,按直销账户活期存款利率0.35%(年化)计算,逐笔核算至每一位投资者。

平安理财在公告中表示,将持续提升产品运营与服务管理水平,忠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对于直销客户订单日期在2026年3月31日之后产生的应退孳息,返还方式将另行公告。

(平安理财)

(编辑:钱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