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在中国古代,一个唱戏的艺人,社会地位居然比娼.妓还低。

不是差一点,是“下九流”里排第一,娼.妓还得往后靠。这听起来完全不合常理——唱戏不偷不抢,凭什么连卖身的人都不如?答案不在道德评判里,而藏在一千五百年前北魏皇帝的一道判决书里。

说白了,戏子地位低,不是因为职业不体面,而是因为他们从根子上就被法律判了“贱民”。不是偏见,是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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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北魏说起。当时有人给皇帝出主意:死罪犯人,男的杀掉,他的妻子女儿怎么处置?发配去当“乐户”。

什么是乐户?就是专门给官府唱歌跳舞的人,说白了就是官方认定的艺人。皇帝一点头,从此“乐户”不再是职业,而是一种刑罚。你进了这个圈子,不是因为你喜欢唱戏,是因为你家里有人犯了死罪。

更绝的是,这个身份是世袭的。你进去了,你儿子、你孙子、你重孙子,世世代代都是乐户,没有出口。

国家还专门给乐户另立户籍,跟普通老百姓的户口本不一样,类似今天的“黑名单”。两个圈子不能通婚,乐户只能跟乐户结婚,良民只能娶良民,跨一步就是犯法。

乐户也不能自己改行,宫廷需要音乐,你得去;皇帝摆宴,你得去;国家祭祀,你也得去。去了也没多少钱,就是廉价甚至免费的劳动力。

谁能想到,一个靠手艺吃饭的行当,就这样被钉在了贱民的柱子上。

隋唐时期,这套制度越搞越细。

唐朝宫廷里的乐人分三个档次:技艺最好的坐在堂上演奏,差一点的站在堂下,再差的去演最没人听的雅乐。白居易有首诗专门写这个,意思是:从坐着降到站着,从站着降到演雅乐,每一步都是贬。这哪是艺术生涯?分明是刑罚的延伸。

如果乐籍制度只是惩罚罪犯,倒也说得通。

可到了明朝,它彻底变了味。明成祖朱棣从侄子手里抢了皇位后,一大批大臣死忠建文帝,不愿投降。朱棣的处理方式极其狠辣:把人杀了,然后把他们的妻子女儿发配到教坊司——就是官方管乐户的机构。这意味着,良家妇女一夜之间变成乐籍贱民,必须给达官贵人表演助兴。

其中有个大臣叫铁铉,跟朱棣对着干到最后,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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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妻子被送进教坊司,女儿进去的时候才四岁。

另一个大臣叫齐泰,他的姐姐和外甥媳妇也被发配。朱棣还留了一道旨意,大意是:这些人生下的孩子,长大了就是摇钱树。你没看错,这是皇帝亲口说的,白纸黑字留在档案里。活生生的人,在圣旨里的地位就是“摇钱树”。

铁铉的两个女儿在教坊司死活不从,后来写了两首诗递上去。诗里没有求饶,像是在告别。朱棣问:她们真不愿意?确认后放了出来。这算幸运的。更多人没有这个结局,有的进去没多久就病死了,有的熬了二十年。直到朱棣的儿子继位,才下令放人。从进去到出来,前后二十多年。那些已经死在里面的,一个字都没提。

说实话,看到这里,我心里堵得慌。乐籍制度到了这个阶段,惩罚的不再是罪犯,而是忠臣。进这个圈子的门票,叫做“对皇帝忠心,但忠的是前一个皇帝”。

一千两百年后,清朝雍正年间,这套制度终于被废了。一个御史奏报:山西、陕西有大量乐户,都是明朝靖难之役株连的后代,祖先本是清白的人,却世世代代被困在这里。请求允许他们脱籍为良民。雍正批了,各地乐户一律除籍,改业为良。

你以为故事结束了?没有。乾隆继位后加了一条:脱了贱籍没用,要等到四代之后,且家族中无人从事贱业,才能参加科举考试。换句话说,你这一辈子,你儿子,你孙子,都还是被科举拒之门外。要等到你的重孙子,才有资格跟普通人站在一起。

道光年间,有个名伶跑码头攒了一辈子钱,找到官府把自己大半积蓄捐了出去。要求只有一个:允许我的子孙和普通人一样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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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没戏了,只是想给孩子一个机会。到了同治年间,上海出了个案子:一个京剧演员爱上了广东富商的女儿,两人私下结婚,结果被告上县衙。

县令判:女方掌嘴两百下,判给别人;男方流放;帮他们完婚的乳母枷号示众。理由是大清律例还在,“良贱不婚”这条没废。这件事发生在雍正废籍的整整一百五十年后。

戏子从“下九流之首”变成今天说的“艺术家”,靠的不是某个开明的官员,也不是观念的慢慢转变,而是整个旧制度的彻底崩塌。

科举废了,清朝亡了,那套良贱体系才真的死透了。一个制度能活一千两百年,废掉它的从来不是道理,是另一场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