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车辆要停车却不进充电桩所在的停车场,而是直接停在人行道上,给我们行人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近日,有中山市民向记者反映,称中山石岐街道紫来花园附近经常有车辆违停。记者走访发现,确实有部分车主为节省停车费,选择将车辆停在人行道充电。
对此,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称因充电时驾驶员多随车留守,民警仅能采取劝离措施,导致整治效果受限。石岐街道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也回应称,正考虑加装U型档,以防止充电枪被拉至另一侧(即人行道方向)使用。
4月22日上午8点左右,有三辆车停在太平路停车场旁的人行道上。
居民困扰:行人被逼上机动车道险些被撞
“我们附近的居民每天都只能走到机动车道上,这些车辆直接停在人行道上充电。”中山市石岐街道紫来花园的居民表示,自附近的充电站建好后,常有车辆晚上停在人行道上充电,次日早上仍未开走。
“我已经多次拨打政府热线。之前我被逼无奈走到机动车道上,差点被车撞到,司机还反问‘为什么要走马路’——这是我想的吗?”居民强烈希望加装石墩或矮栏杆,保障行人正常通行空间。
车辆占用人行道充电。报料人供图
4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太平路停车场,发现当时并无车辆占用人行道,但停车场的12个充电桩设在外侧,车辆可以拉枪至这段长约65米的人行道上充电。停车场收费标价牌显示:小车首小时5元,之后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最高20元;大车收费标准加倍。(大车指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地图软件显示入场充电车辆可享受停车减免2小时,超时按场地实际收费为准。
4月21日下午并无车辆占用人行道。
附近的居民对占道充电行为反映强烈。“早上的时候最严重,我送孙子上学只能过马路或走机动车道,很不安全。”一位常接送孩子的老人告诉记者,自从建好充电桩,违停现象就多了起来。“为了省停车费,有些人直接停到人行道充电。听说还有人掐着点拔枪,不交超时占用费,只顾省钱不考虑行人安全。”路过的太平社区居民说道。
附近紫来花园的工作人员表示也收到过居民关于车辆占用人行道停车的反映,“一般都是晚上11点以后过来占用人行道停放,第二天看车主什么时候过来开走,说不准时间。”
现场走访:三辆车占用人行道,车主坦言“为省钱”
4月22日上午8点左右,记者再次来到延龄路的太平路停车场,发现有三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其中两辆并没有插上充电枪,另一辆正在充电,充电的车主解释,自己的车曾晚上停在停车场半小时被扣费6元,“但停在外面有时也会被贴罚单,现在考虑给车办月租”。
另一位常来充电的车主说,大多数停车在人行道的车主是因为住在附近,“上午8点前充电更便宜,充满自动跳枪,他们停在外面不用付停车费”。
记者留意到,充电桩的充电服务采用分时段计费,凌晨2点至6点价格最低,为0.52元/千瓦时。上午8点至10点价格变为0.96元/千瓦时。而充电桩上写着“充电完成后60分钟未挪车收取超时占用费0.15元/分钟,封顶金额为30元”。
“现在违停的情况比之前好多了,可能是最近经常有交警来抄牌。”附近店铺的工作人员称过去占用人行道的车辆更多,几乎挤满整段路。“有些人不自觉,为了省钱不考虑别人。而且充电桩设计也不合理,别处都设在停车场里侧。”
回应:驾驶员随车留守致整治效果受限
为何充电桩会设计在靠近人行道一侧?记者就此联系到太平路停车场收费单位——中山市石岐街道公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充电桩是停车场建成后,为方便市民而引入第三方公司建设并运营的,于今年初正式投用,“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在与充电桩所属公司沟通后,最终选择将其安装在靠近路边(即人行道一侧)的位置”。
对于市民反映的车辆占用人行道充电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着手处理并采取多项措施:今年3月接到了两次相关反映后,公司已增派人员加强保安巡查;同时与充电桩供应商沟通,尝试缩短充电枪长度,但因设计规范问题未能实施。目前,公司正考虑在充电桩一侧加装U型档,以防止充电枪被拉至另一侧(即人行道方向)使用。
针对市民反映的车辆占用人行道充电情况,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令辖区大队开展核查处置。经查,该处电动汽车充电站车位常处于饱和状态,部分车辆为急于充电,临时占用人行横道停放。虽经辖区交警多次现场劝导纠正,但因充电时驾驶员多随车留守,民警仅能采取劝离措施,导致整治效果受限。
此外,针对上述情况,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辖区交警会函告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建议在该路段加装“U型阻车桩”等物理隔离设施,从硬件上阻断占道可能。同时,加强该路段常态化巡逻管控,多措并举规范停车秩序。
本因便民建设的充电桩,别成了“扰民”之物
中山市石岐街道太平路停车场充电桩引发的占道违停问题,表面看是少数车主为省停车费“钻空子”,实则暴露了公共充电设施在规划、运营与执法三个环节的脱节。
充电设施建设不能只追求“快速覆盖”,更要同步配套合理的规划方案和有效的执法手段。否则,便民充电桩就会变成扰民隐患,让少数人的“省钱逻辑”侵蚀多数行人的通行权利。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敬奎
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吴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