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万鸟翔集背后的“生死守护”
定远检察斩断跨省猎捕黑手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潘莹莹 诸玉
4月的江淮春意正浓,在定远县江巷水库附近,定远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建设一处检察保护工作站。再过不久,这座守护候鸟的前沿哨所将正式启用,司法保护的触角将直抵候鸟迁徙的最前线。
而就在四个多月前,一起案件的宣判,给那些觊觎候鸟的不法分子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2025年12月30日,杨某等7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一审宣判,对杨某等7人分别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同时判处杨某等5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共计380余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这是定远县近年来涉案鸟类数量最大、种类最多、生态赔偿额最高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养殖场”布下候鸟死亡陷阱
定远县地处安徽东部,位于江淮之间,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上的重要“服务区”。每年秋冬季节,大量候鸟在此停歇、补给。然而,这一生态馈赠却被不法分子盯上。
2024年8月,以杨某为首的跨省犯罪团伙自广东流窜至定远。他们选择偏远乡村,以养鸡为名租赁民房、搭建大棚,架设粘鸟网,通过播放鸟鸣声音诱捕迁徙途中的鸟类。
被捕的鸟类被集中圈养在条件恶劣的塑料大棚内“催肥”,随后被批量宰杀、褪毛、冷冻,并运输至广东省销售、供人食用。团伙成员还向本地农民销售捕鸟工具并传授猎捕方法,从他们手中收购非法猎捕的鸟类。
一个隐蔽的“捕—养—运—售—食”黑色产业链,悄然侵蚀着定远的生态环境。
突击行动查获32531只野生鸟类
2024年11月2日,定远县公安机关在一次突击行动中,揭开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真面目。
在范岗乡一处租住的民房和塑料大棚内,以及同案犯的货车、三轮车上,公安机关共查获野生动物32531只。
经鉴定,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蓝喉歌鸲合计300只,灰头鹀、田鹀等30余类“三有”保护动物32231只,总价值高达1000余万元。
近两万只活体鸟类重获自由
案件立案后,定远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摆在承办检察官面前最紧迫的难题是:现场查获的19955只活体鸟类被拥挤地饲养在塑料大棚内,生存环境恶劣,若不及时处置,随时可能大量死亡。
“现在时间就是生命,要在固定好证据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这些野生鸟类存活。”承办检察官在检警联席会议上强调。
通过检警联席会议,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迅速研商,确定了“活体外观鉴定+死体抽样DNA鉴定”相结合的高效鉴定方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鉴定工作迅速完成。查获的近两万只活体鸟类在案发后72小时内被全部安全放生。为防止放生鸟类被周围村民二次猎捕,检察机关还联合公安机关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走访宣传,让“捕鸟违法”的观念深入村民心中。
超380万元生态罚单敲响警钟
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发现主犯杨某的女友周某某,有共同参与猎捕野生动物的作案嫌疑,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锁定周某某后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并及时将其抓获归案。2025年1月15日,公安机关将周某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周某某。
庭审中,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鉴定资质、价值认定等争议焦点,承办检察官充分准备,围绕司法解释的规定证明国务院指定机构出具的报告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同时,本案的野生动物均系现场查获,并未进行销售,无销赃价格,因此参照相关评估标准和方法核算符合法律规定。
检察官不仅用扎实证据回应了所有争议,还通过播放涉案鸟类被查获、被放生的视频,将杨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对野生动物的伤害和对生态环境的残酷破坏直观呈现出来。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事实、情节及量刑建议,对杨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判令杨某等5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380余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延伸触角守护“万鸟翔集”
候鸟保护不能仅靠“事后打击”,必须从源头筑牢防线。定远县检察院对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非法狩猎类案件进行类案分析,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重点区域设立警示牌、加强普法宣传,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巡查,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去年底,定远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及属地乡镇达成协作共识,共同构建候鸟栖息地司法保护相关工作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一库清水、万鸟翔集”美景。
4月初,定远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候鸟重要栖息地——江巷水库实地考察,计划在水库周边设立检察保护工作站,将司法保护触角延伸至生态最前沿。一系列的举措不仅是对“万鸟翔集”美景的深情守护,更是对这起跨省非法猎捕案的深刻回响。
从个案的办理,到“检察保护工作站”的筹备建立,定远县检察院正在以法治之力,诠释着新时代法律监督机关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责任与担当,为万千候鸟铺就一条安全的迁徙之路。
第101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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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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