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广东一名男子借宿在初中同学家中,隔日却拿菜刀在同学家中砍人,致其初中同学林某某重伤,林某某的弟弟也在此过程中遇害。4月27日,扬子晚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林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4月29日下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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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林女士向记者提供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传票显示,该案将于4月29日下午3时30分开庭。林女士还告诉记者,目前她大哥的伤情已在逐渐恢复,在家休养,“现在他可以说话了,但说得有些结巴,没有受伤前说得那么好。”据本报此前报道,被害人家属林女士告诉记者,被害的两人是她的大哥和二哥,凶手则是大哥的初中同学,两人相识十几年,假期经常一起玩。“我大哥被砍成重伤,我二哥直接被杀害了。”
林女士表示,“事发前一天,杨某某来到我家让我哥带他去医院做胃镜,后来那天晚上他还借住在我家。案发当天上午,杨某某在我家进进出出好几趟,但我哥也不知道他要干嘛。”林女士称,直到当天下午两点左右,杨某某戴着头盔,从外面买了一把很大的菜刀回来,“我大哥就听到二哥在一楼大喊救命,就着急忙慌地跑了下去,当时二哥已经受了很严重的伤,我大哥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去夺刀,无奈身高不占优势。”
根据警方对其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林女士大哥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林女士说,她大哥也不知道杨某某行凶的原因。
在此前二次精神鉴定,犯罪嫌疑人从此前被诊断为急性短暂性精神病的无刑事责任能力,变为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期间处于急性发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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