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发帖感慨,是前面人走完,把路都给刨了。这是提及女性就业的话题。我们来看看该博主提供的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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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完整地看看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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泱小山

女性就业难是因为有产假吗?
十年HR回答一下,先说结论:不是。
早些年我是在一家国企工作。女职工怀孕,生育都会安排工会照顾,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还知不知道工会这个部门,一直都很和谐,也从来没有歧视女性的招聘需求。
情况从2015年左右开始,突然急转直下。入职就怀孕的,怀孕就请假的,哺乳期就摸鱼的,一夜之间这种奇奇怪怪的人都冒出来了。
人力总某一次开会甚至感到很不可思议,说自己当年一边孕吐一边做工资,也不觉得这是需要请假的事情。后来各部门的招聘需求上就开始出现了性别要求。
经过了大约两年高密度的劳动仲裁,现在公司就连前台都换成了一个小伙子。现在公司里的女职工大多是四十岁以上的老员工.....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我团队之前有一位,二十七八岁,怀孕就保胎,产后开始算产假,产假休完第二天就辞职。所以,现在我无法说服自己再招聘类似的。

有网友表示,自己作的。我38岁怀孕,工作到有胎动,产检当天先把工作调整好,产假结束回一线。领导同事全程都很照顾,喂奶期间都是半天班,没有人有意见。你自己什么样,单位就会回赠你什么样。

有网友跟帖,我一个表弟,她媳妇从2021开始生一胎,然后开始半年产假,2023年生二胎,然后产假,到今年又生三胎,不出意外又是半年产假。这五年期间她就没正儿八经地上过几天班,如果你是个老板,一个公司里面出现10个甚至更多这样的员工,那你赚点钱全养她们了,你会不会要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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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主提及的“前人走完刨了路”,道尽当下女性就业市场的无奈,而十年HR的国企从业经历,更是将女性就业难的核心矛盾从“产假制度”抽离,还原成一场企业经营、个体选择与制度保障的多方博弈。

这一现象并非凭空出现,而是2015年前后开始,因部分职场女性的就业选择偏差,叠加企业用工成本与管理压力,最终引发行业对女性招聘的集体谨慎,让整个女性群体的就业路变得坎坷,其背后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现实,不能简单归咎于某一方。

从事件来龙去脉看,早期国企依托工会体系,形成对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成熟保障机制,性别并非招聘的考量因素,职场性别生态相对和谐。但2015年起,部分职场女性出现“入职即怀孕”“孕期长期请假”“哺乳期消极工作”等行为,打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用工信任。

对于企业而言,招聘与培养员工需要付出时间、薪资、培训等成本,若员工入职后快速进入孕期休假状态,不仅会导致岗位工作停滞,还会增加企业的人力成本与管理负担。而后续高密度的劳动仲裁,更是让企业在与员工的博弈中处于被动,为了规避风险,企业只能选择在招聘中设置性别门槛,从前台岗位换为男性,到优先录用四十岁以上已过生育期的女性老员工,这是企业基于经营理性做出的自保选择,却让整个女性群体成为“个别行为”的买单者。

客观来看,女性就业难绝非“产假制度”或“个别女性行为”能单独解释,这一问题的本质,是生育带来的用工成本与风险,未在企业、个人与社会之间形成合理的分担机制。

一方面,产假是国家赋予女性的合法权益,是对女性生育价值的尊重,本不该成为就业的阻碍;但另一方面,在现有制度下,产假期间的薪资、岗位空缺的成本基本由企业独自承担,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必然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性别歧视实则是企业转移用工风险的无奈之举。而部分职场女性的不当就业选择,只是加速这一现象的爆发

当下的女性就业市场,正陷入“企业怕担责不敢招女性—女性就业机会减少—部分女性为保障权益做出极端选择—企业更谨慎”的恶性循环。

破局之道,或在于构建多方分担的保障体系:国家可通过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政策,降低企业雇佣孕期女职工的成本;企业应完善管理制度,在保障女职工权益的同时,明确职场规则,杜绝“摸鱼式”休假;而职场女性也应坚守职业底线,平衡个人权益与职业责任,珍惜职场机会。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