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时,有人购买了将近3公斤的黄金制品,随后被公安扣下,这一扣就是30年,在此期间,当事人没有等到任何关于结案的通知。如今,这批18k金的价值翻了十几倍,当事人终于等来了转机。这起登上热搜的所谓“黄金扣留案”,近期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警方主动联系当事人律师谈赔偿
4月25日,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公安局主动跟潘永嘉的代理律师张铁雁取得了联系,这是案件发生30年以来,警方头一回就赔偿问题与当事人一方展开沟通,张铁雁对新京报记者讲,双方已然约定好了见面,专门去探讨具体赔偿方案,这次联系的关键内容是问询潘永嘉的具体要求,涵盖他所期望的赔偿数额以及方式,张铁雁在通话里明确地表明,期望这件事能够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得到公正处理,盖州市公安局此次积极行动,表明案件处理方向出现了显著变化。
目前两方都表明了和解的意愿,并且“可能性很高”。这表明这一引发社会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希望借助协商来解决,而非步入漫长的诉讼流程。张铁雁律师与警方代表在近期将会进行会面,正式开启赔偿谈判。
扣押30年没给任何结案文书
1996年5月,辽宁省瓦房店市有个叫潘永嘉的男子,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给带走了,警方那时觉得他涉嫌走私犯罪,当场就扣押了他所携带的2859.2克黄金制品,这些黄金是18k金,其黄金含量为75%,而该男子潘永嘉始终强调这些黄金是他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在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后,潘永嘉得以被取保候审,可这笔钱跟黄金一样,之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潘永嘉向媒体讲,这30年当中他未曾收到撤案决定书,未曾收到终止侦查决定书,未曾收到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他全然不清楚自己案件究竟是何种结果,是已被撤案,还是被搁置了。这种悬而未决情形使潘永嘉长久处于法律身份不明的不确定状况里。今年1月,他决定不再等候,正式委托律师去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公安局曾以超过时效为由拒绝受理
2026年1月6日,潘永嘉庄重且正式地委托律师,朝着盖州市公安局递交赔偿申请。仅仅过了没两天,也就是1月8日,盖州市公安局迅速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书》。该局所给出为理由是,全面综合当下现有的证据材料,潘永嘉提出的请求已然超过了法定时效,并不契合申请条件。这样的做法在那个时候引发了舆论极为强烈的关注,原因在于众多网友内心充满质疑:警方扣押财物长达30年却不作出任何处理,在这件事上反过来声称是当事人申请理赔的时间太晚。
依我国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之行文,赔偿请求之人应于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权利遭侵害那日起两年内递呈申请,问题之关键在于,潘永嘉始终未曾收到案件终结文书此物,他极难确认自身的权利自何时起始受损,潘永嘉的律师张铁雁觉得,时效计算当自当事人实实在在知道权益受损时起始,而潘永嘉直至最近才明晰案件并无后续进展,申请被驳回之后,潘永嘉一方持续向更上级的机关营口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营口市公安局介入推动案件进展
在潘永嘉提出复议申请以后,上级机关营口市公安局着手介入处理。4月24日,营口市公安局中的工作人员朝着媒体表明,该局正积极地研究这个事情,会尽快给复议申请人作出答复。这样的一种表态释放出了信号,上级公安机关留意到了此事的敏感性,并且期望凭借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营口市公安局并非简单维持下级单位的决定,而是主动去研究案件里的争议点。
这起案件存在核心争议,此争议关乎两个问题。其一,30年前的黄金价格与当下情形全然不同,若要进行赔偿,究竟该依照哪个时间点的金价来计算呢。其二,关于超过时效的认定是否准确无误,毕竟当事人自始至终都未曾收到结案文书。营口市公安局的研究方向,极有可能聚焦于怎样合理且合法地处理这些难题。从当前双方约定见面沟通所达成的结果而言,复议申请已然产生了积极成效,促使案件摆脱了僵局。
法律人士认为警方当年程序存在瑕疵
多位法律界的人士进行分析,盖州市公安局在当年办理案件的程序方面,确实是存在着明显的没有做到位的地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针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经过查证明确确实是与案件没有关联的,应当在三日之内解除扣押并且退还给原来的主人。就算是与案件有关联的,在结案之后也是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的。潘永嘉的黄金被扣押了30年,既没有被法院认定属于违法所得,也没有被作为证据随着案件进行移送,这样一种长期处于扣押的状态,在法律层面上是很难站得住脚的。
此外,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其最长的时间限度是不会超过12个月的。在1996年的时候,潘永嘉被执行取保候审之后,警方方面,既没有去解除相应的措施,同时也不将涉及的案件移送进行起诉,或者是撤销案件,如此一来便致使他的涉案身份,长时间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张铁雁身为律师,在谈判期间明确地提出,要求依据国家赔偿法当中的有关规定,来计算赔偿的金额。这里面所涵盖的,既有黄金本身所存在的价值损失,另外还有这30年占用黄金期间所造成的资金占有利息方面的损失。法律界普遍持有这样的观点,盖州市公安局在这个具体的案件当中,所处的境地是比较被动的,而达成和解进行赔偿,是最为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30年前的5万元保证金同样成谜
除了重量将近3公斤的黄金制品之外,潘永嘉妻子在当年所缴纳的5万元保证金,同样是毫无音讯,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渺无踪迹。在1996年的时候,5万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其具备的购买力远远超过当下的水平。依据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数据显示,在199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仅只有4839元,照此来算,5万元等同于一个普通职工10年的工资收入。在潘永嘉被取保候审之后,这笔保证金按照既定的规定,应当是在案件终结或者解除取保候审这个时间节点上,及时予以退还。
然而,潘永嘉自始至终都未曾去办理任何一笔退款的相关手续。他以及其家人对于这笔钱究竟进入了哪一个账户并不明晰,同样也不清楚是否存在正式的收据。现在,30年已然过去,就算将利息计算在内,5万元的实际价值已然出现了大幅的缩水情况。在那即将开启的赔偿谈判进程当中,这一笔保证金的返还相关问题极有可能也会被提及出来。当事人以及律师需要跟公安方面去进行确认,当年所涉及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依旧保留着记录,有没有退还给当事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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