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纪委连打两虎!

5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连打两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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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金之镇

经查,金之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管家式”服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金之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金之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交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侯维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侯维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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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侯维栋

经查,侯维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毫无纪法底线,将金融科技资源配置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侯维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侯维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延伸阅读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搞权色交易 副部级王中和被判17年

2026年4月27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中和受贿、行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中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一十万元;对王中和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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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1999年上半年至2025年春节前,被告人王中和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委员、组织部长、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赤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赤峰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74万余元。2012年下半年、2013年下半年,王中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中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行贿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所犯受贿罪、行贿罪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中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中和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40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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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和讲话画面

公开资料显示,王中和,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于内蒙古林西县。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入党。

他曾任林西县委书记,锡林郭勒盟盟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赤峰市市长、赤峰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赤峰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等职。

2017年,他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21年卸任。

2025年2月16日消息,王中和被查。同年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经查,王中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手中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