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要依法开展规划监督,构建全周期监督体系;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夯实2035年远景目标基础。

依法开展规划监督 构建全周期监督体系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实施后的首个五年规划监督实践,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通过可操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十五五”规划在朝阳区落地见效。《决定》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对发展规划法实施情况的监督,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并将发展规划法和“十五五”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

《决定》从夯实法治基础、健全责任分工、深化全过程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接续推进2035年远景目标五个方面作出系统部署。

在规划实施责任方面,要求区政府做好指标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制定重大项目清单,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并确保与上位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致。在监督机制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对关键环节开展有效监督,并与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形成合力。

《决定》特别强调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实施中经评估确需调整的,区政府履行法定程序提出调整方案,报区委同意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夯实2035年远景目标基础

据悉,《决定》同时还明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见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驻区单位、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区政府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出台前主动征求各方意见,完善专家论证、人大代表参与的重大决策机制。区人大各街道(地区)工委、乡人大将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区域规划落实方案衔接实施,切实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规划实施全过程。

《决定》要求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协同推进规划依法落实。在“十五五”规划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前瞻谋划“十六五”规划,做好跨周期衔接。区政府形成“十六五”规划纲要编制方案及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草案后,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两轮规划科学衔接,为全面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五五”时期是朝阳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强区的关键五年。《决定》的出台,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有效、依法开展规划监督提供了制度遵循,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团结各方力量,确保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重大举措转化为推动“五宜”朝阳建设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