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7月至1978年5月,短短十个月时间,甘肃师范大学(今西北师范大学)校内多栋职工宿舍楼接连发案,经统计,先后共有15起入室盗窃案相继发生。

被盗物品均为当时群众生活中至关重要的财物,包括职工积攒的现金、家家户户赖以生存的粮票、布票,以及日常穿戴的衣物、被褥等生活物资。

在那个物资匮乏、凭票供应的年代,粮票与现金被盗,对每个职工家庭都是沉重打击,不少受害职工因生活物资失窃陷入生活困境,校园内的安全感急剧下降。
负责案件的公安刑侦人员与学校保卫部门联动,对15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现场遗留痕迹展开全面比对分析。

他们很快发现了关键规律:所有案件均发生在职工上班、家中无人的白天时段,罪犯专挑宿舍楼内疏于防范、门窗老旧的宿舍下手,作案目标明确,专挑现金、粮票、便携衣物等易携带、易变现财物下手,作案手法娴熟,撬箱、开锁、翻找财物的动作连贯利落,作案后快速撤离现场,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习惯性作案特征,反侦察意识较弱。
尤其是:罪犯作案时,始终习惯使用左手实施撬锁、翻找、拿取物品等核心动作,右手仅做辅助,是典型的左撇子。
专案组围绕“左撇子”这一核心特征,在甘肃师大校园及周边区域展开全面排查。
凭借细致入微的很快锁定了重大嫌疑对象许某。许某时常在甘肃师大校园及宿舍区周边活动,熟悉校内环境与职工作息规律,且天生为左撇子,其案发时段的活动轨迹完全无法合理解释,与每起案件发案时间高度吻合。

办案人员依法提取其指纹、掌纹进行比对,结果与案发现场遗留痕迹完全匹配,铁证面前,许某无从抵赖,当即对自己连续潜入甘肃师大职工宿舍,实施15起盗窃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许某交代,他因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盯上甘肃师大职工宿舍,摸清教职工上下班规律后,趁白天无人之机,以撬锁、翻窗等方式潜入室内盗窃,所得现金、粮票悉数用于个人挥霍,部分衣物则低价变卖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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