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摩擦和纠纷。有人选择理性沟通,有人却用“硬碰硬”的方式解决问题。

可一时冲动,不仅让双方财物受损,还可能获刑!

厦门海沧法院最新发布了一起发生在厦门的真实案例,一起来看!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的一天,在某停车场出口,因广告牌放置问题,陈某与胡某发生了矛盾。陈某一气之下,将自己的小型客车挡在停车场出口,堵住了通道。

胡某多次找人协调无果,怒从心生。胡某为了泄愤驾驶自己的大型客车撞开停在停车场出口的那辆小车。

你不是堵我吗?那我就撞开你!

这一撞,造成对方车辆直接损失5.9万余元。更糟的是,撞完后胡某还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谎称是事故,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很快赔付了5.8万余元修车款。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警方很快查清了真相。接到民警电话后,胡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并赔偿了陈某和保险公司的全部损失,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

胡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直接损失金额5.9万余元,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属“数额巨大”;因被告人具有一定过错,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胡某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5.8万余元,构成保险诈骗罪。

胡某一人犯两罪,应当数罪并罚。

法院判决

海沧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胡某因车辆被堵情绪失控,故意撞毁他人车辆,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后又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触犯了保险诈骗罪。最终赔偿经济损失,并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真是“赔了钱财又获刑”。

冲动是魔鬼。面对停车纠纷,正确的做法是:保留证据、及时报警,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以危险方式发泄不满。文明是底线,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保护!

当斗气撞上法律红线

再全的保险也可能“失灵”

在此呼吁

每位司机朋友都是城市的“移动名片”

沟通中多一分礼让

遇事时多一分冷静

让文明成为城市最美的风景线

刚刚发布!“晋江经验”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

“晋江经验”首次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纲要在晋江企业界引发热烈反响!

来源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海峡导报、东南早报

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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