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道理(随笔

文/徐有根(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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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读书”二字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金光。从国家到城市,从学校到家庭,到处都在呼吁阅读。图书馆成了城市的标配,文化也似乎成了现代人不可或缺的“行头”。这股潮汐拍打着每个角落,提醒我们:人类要进步,就得学习前人的智慧,汲取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

没错,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耕读传家的传统。翻开历史的扉页,那些“悬梁刺股”“凿壁偷光”的故事,至今仍在激励着人们。书架上整整齐齐的典籍,承载着数千年的智慧结晶。我们理所当然地相信:读书使人明理,明理则能修身,修身方能齐家治国平天下。

然而,当我们把目光投向现实,一个难以忽视的疑问浮现在我们面前:现代人的道德素养,真的因为读书而进步了吗?

那些被查处的贪官,哪一个不是满腹经纶?他们中的许多人,出身名校,博览群书,有的甚至拥有博士学位。谈起治国大道,他们头头是道;说起规章制度,他们比谁都清楚。可就是这些人,却在权钱的诱惑下,一步步滑向深渊。是他们不明白道理吗?不,他们太明白了。是他们不懂规矩吗?不,他们太懂了。可明白是一回事,做到却又是另一回事;懂得是一回事,践行起来却又是另一回事。

这不由让我想起了孔子的那句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知识可以装在脑子里,但德行却要刻在心坎上。读书能增长见识,却未必能净化灵魂。当一个人把读书当作获取功名利禄的敲门砖时,书本里的仁义道德,不过是贴在墙上的装饰品罢了。

更令人深思的是,有些贪官在忏悔录中写道:“我不是不懂法,我是太懂法了,懂得如何规避法律。”这句话仿佛一记重锤,击碎了我们对读书的浪漫想象。原来,知识既可以用来行善,也可以用来作恶;既能成为照亮前路的明灯,也能成为掩盖罪行的遮羞布。

那么,我们还要不要倡导读书?当然要。只是,我们不能把读书等同于道德教化。读书可以让人聪慧,但聪慧不等于善良;读书可以让人博学,但博学不等于正直。真正的道德素养,需要的是知行合一,是在面对诱惑时的坚守,是在独处时的慎独。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古人强调“修身”要先于“齐家治国”,为什么儒家把“诚意正心”放在“格物致知”之后。知识是工具,如何使用这把工具,取决于一个人的品格和定力。

夜深人静,我望着书架上那些泛黄的书脊,有些恍惚。书还是那些书,道理还是那些道理,可人性的幽暗处,却总是让人捉摸不透。也许,我们不该对读书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但也不该因此否认读书的价值。就像太阳有黑子,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的光明;人性有阴影,但我们不能放弃对光明的追求。

诚然,读书是必要的,但它不是万能的。在这个呼唤读书的时代,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知识真正内化为德行,如何让道理真正扎根于心田。这或许才是比“读了多少书”更重要的问题。

作者简介:徐有根(安徽省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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