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逐渐成为万千家庭的“重要成员”

网购宠物饲料、兽药省心又便捷

可线上宠物药房暗藏乱象

虚假折扣、“神药”吹嘘轮番上阵

毛孩子的健康安全,究竟谁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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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随着“养宠大军”持续壮大,线上宠物药房成为众多铲屎官的刚需选择。然而,个别商家却动起了“歪脑筋”。近期,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辖区内某宠物药房开设的网店涉嫌多项违法行为:擅自发布未经审查的兽药广告、将普通宠物饲料虚假宣传为具有治疗功效的“神药”,同时通过虚假价格比较玩弄“折扣数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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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网店在售的11款兽药产品广告均未取得《广告审查证明》。同时,商家将2款普通宠物饲料宣传为可治疗泌尿疾病、膀胱炎、尿闭等疾病的“功能性神药”。不仅如此,上述13款产品均使用无任何依据的“划线价”虚标折扣。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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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事人利用平台内网店发布未经审查的兽药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2.当事人对两款宠物饲料产品宣传时使用治疗宠物疾病功能的医疗用语,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3.当事人虚假价格比较、以虚假优惠折扣误导消费者交易,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致经营者:合规经营方是长久之道

1.广告先审后发:兽药广告发布前务必取得《广告审查证明》,切勿未经审查擅自发布。

2.不吹“治病神效”:宠物饲料、营养补充剂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误导消费者。

3.折扣要有依据:进行价格比较时,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铲屎官:擦亮双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线上购买宠物药品或饲料时,警惕“治疗多种疾病”“立竿见影”等夸张宣传。

2.有的商家会用先抬价后打折的方式来诱导消费者购买。建议消费者货比三家,择优采购,保持理性消费。

3.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别让自己和“毛孩子”踩了商家的“坑”。

4.及时保存商品截图、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如发现违法线索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法规(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一条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第十六条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供稿: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