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的林先生急需用钱。但因个人征信问题,被银行拒之门外,林先生便找到一家中介帮其办理100万贷款业务。然而,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不仅贷款金额严重缩水,对方更是以“违约金”之名,当场转走了他十万元。

林先生称,在银行贷款被拒后,自己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声称只要有营业执照,就能帮他办理贷款。第二天,林先生按照指引来到了位于海口滨海大道招商局大厦内的一家金融中介公司,打算贷款100万。可对方称林先生征信有问题,想贷100万,还需要再找一个担保人。

当事人 林先生(化名):他说我这个征信有问题,就他说担保的人这个机制,就可以做到一百万,贷一百万的话他说就找,找这种人来才能贷出那笔款。我就说我反正我们也有这个人来,能担保的话就出这个款给我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5月8日,林先生找来征信良好的侄子作为担保人,两人一起来到该公司,与对方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协议写明林先生和侄子委托甲方海口恒裕通商务有限公司为企业经营性贷款的融资服务方,申请100万元贷款,放款后一次性扣除13万8千元,实际到账为86万2千元。签完协议后,工作人员并没有详细解释服务内容,而是专门交代林先生的侄子在办理时不要多说话,随后便带着两人前往中国建设银行的某个网点。

当事人 林先生(化名):他们叫我们填那个资料,然后就带我们到那个建设银行里面。其中有个跟着我们就走到建设银行说,你是遗失了,你不要走过那个门口,他看到的话那款就贷不出来。就是担保人就自己进去那个银行里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林先生的侄子:单独把我关在一个房间里面,然后跟我说去那边什么话都不用讲,然后他就拿那些问题就跟我说,就说你就回答是或者是否就行了,比如说人家工作人员问你贷款干嘛,你就说买家电,什么东西都不要说。

就这样,林先生的侄子独自跟随该公司人员进入营业厅,并根据银行业务人员的要求完成一系列流程操作。随后,一行人返回该公司后,工作人员在林先生离开时,又告知林先生的侄子作为担保人还要继续操作,随后让林先生侄子用其手机分别下载了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农商银行的APP,并指导其进行后续操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林先生的侄子:他就拿我一直在扫脸,然后我也不知道,我以为他扫脸干嘛那种一直扫脸。贷了工商银行的156000(元),还有那个交通银行的106000(元),还有农商银行的73000(元)。但是我不知道,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是在我名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中介以“违约金”之名扣走10万

当事人欲退费却遇“人去楼空”

因为没办过贷款业务,林先生的侄子也没多想,任由对方指挥操作,直到对方告知贷款完成,叔侄俩回到家一核对才发现,该公司以林先生侄子的名义,从四家银行共贷出56万5千元;并且贷款到账后,这些人还转走了10万元到个人名下,称是“扣留违约金”,随后又以“六个月的使用利息”名义转回给林先生5080元。即便如此,林先生最终实际到手的钱,仅有47万零80元,与合同约定的86.2万元相去甚远。

当事人 林先生(化名):因为他刷脸的时候,那担保人以为是我们是熟嘛,就没有注意到他,然后就说走了十万块钱,我后来问他说这个怎么会这样呢,后面就说是他压那个钱来做违约金,怕我们违约,要六个月才返还,我说这个不对了。你贷一百万给我们,这个数就第一个是不到一百万,第二个就发现你从四家银行里这个网贷平台上贷的,就完全跟他们说的不一样了。完了我说我不贷这个款,这个钱我退回去,我不要你的。他们说不行了,再怎么样才也要六个月,那款才出来,才拿回来给我们。

意识到不对后,林先生多次找对方,要求取消贷款并退还扣留的钱款,却屡屡遭拒。而当记者跟随林先生一起前往该公司了解情况时,却发现公司大门紧闭,门口没有任何标识标牌,透过玻璃可以看到里面只剩少量办公用品。物业人员告诉记者,这家公司因拖欠物业费已经在5月中旬被禁用门禁了,之后一直无人来此办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场】我们现在还是不给他们办公了,我们拉闸了,已经拉闸了,不给电了,就是也不给他们搬出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律师:借贷过程可能涉及侵权

当事人可通过银监部门和法院维权

本来双方约定办理100万元贷款,实际到手不仅只有47万余元,还让担保人稀里糊涂成背上贷款,涉事公司更是人去楼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继续来关注。

看到公司大门紧锁,林先生赶紧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得知林先生和记者在一起,对方立刻挂断电话。无奈之下,林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到场后表示,此类涉及服务协议的金融贷款纠纷,早已屡见不鲜,建议先由银监部门介入定性。

【现场】如果是套路贷是经侦,如果是一单的诈骗,那肯定他就推到派出所先立案,然后看能不能移交。就是因为我了解到的是,有好几个人已经报警,他们都出过警了,他也知道嘛,出来了一般是吧,像这种情况我们一看有协议双方都签名了,就是叫他去银监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林先生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服务协议,但是协议中并未说过担保人会成为贷款人,他认为从那通“无需征信”的电话开始,自己便陷入了一个被精心设计的“连环套”,打算到属地派出所报案。那么,从担保人变贷款人,涉事公司所进行的相关操作是否合规?当事人又该如何维权?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明确林先生的侄子在贷款过程中,是在不知情情况下从担保人转为贷款人,涉事公司可能会涉嫌侵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律师 林雪:因为是中介在担保人不知情,且未获得担保人的有效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操作他的手机,然后通过人脸识别来完成验证。那擅自以担保人的名义申请了三笔贷款,构成了对担保人人格权及财产权的侵犯,那么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并且中介通过操作担保人手机进行贷款,申请的这个行为,实质上是未经授权的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也造成了担保人承担了全部56.5万元贷款债权的债务,所以呢他这个如果说认定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时,律师表示,协议中约定的百万贷款并未完全实现,其所谓的“违约金”扣除也缺乏法律依据,当事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追回扣款。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律师 林雪:中介公司承诺办理的是100万元贷款,但实际上仅促成了56.5万元,其核心的服务内容没有按约完成,也无权请求全额的报酬,更没有权利请求超出合同约定的比例的高额费用。因并且这笔扣款也不构成合法的违约金,那现在并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也就是林先生一方存在有这个违约的行为,中介公司单方以他违约为由,就扣留了这十万元缺乏了合同和法律依据。

对此,律师建议,林先生应当向银监部门投诉,同时保留好所有证据,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核实涉事公司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服务费的行为,则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可以同时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李笑 秦新波

编辑:李昊奇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直播海南(ZBHN66810110)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