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安家,是普通人一生最重的资产投入,承载着家庭的期许与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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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购房纠纷引发全网热议:陕西宝鸡的沈先生西安购置了一套34层住宅房源,合同明确标注楼栋规划34层、房源为高层户型,可多年后收房时,却被告知楼栋仅建成32层,自己选购的房源根本不存在。

更离谱的是,购房者申请退款后,首付款迟迟无法全额退回,多年维权无果。

此事也让大众热议:开发商变更楼层规划、售卖不存在的房源,到底算不算诈骗?

从法律层面细分,这一行为大概率构成民事欺诈,若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还可能触及刑事诈骗,绝非简单的购房违约。

很多开发商试图以规划调整、政策限制为借口搪塞,将责任归为客观意外,但事实并非如此。

该楼栋本质是手续不全的违规项目,从建设之初就不具备建成34层的资质,开发商却刻意隐瞒手续缺陷,对外公示完整楼层规划,公开售卖不存在的高层房源,主观过错显而易见。

民事欺诈的核心判定标准,是一方故意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致使另一方产生错误认知并造成财产损失。

在此次事件中,楼层总数、房源位置是购房合同的核心关键信息,直接决定房屋价格、采光视野、楼栋价值。

开发商明知项目无法建成34层,却依然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者首付款,误导消费者完成大额财产交付,完全符合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发商虚假售卖房源、隐瞒项目违规事实,购房者有权撤销合同、要求全额退款,并索赔违约金与资金占用利息。

而区分普通违约与刑事诈骗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

普通延期交房、细微规划变更,多是履约瑕疵;但此案中,开发商售卖根本不存在的房源,且事发后长期拖欠购房者首付款,拒不足额退款,疑似存在非法占有购房者资金的恶意。

如果开发商从售房之初,就明知项目无法落地,仍以虚假房源吸纳资金、挪作他用,就不再是简单的合同纠纷,而是涉嫌刑事诈骗。

现实中,此类荒唐的房产纠纷屡见不鲜,根源在于部分中小开发商诚信缺失、监管存在漏洞。

部分房企利用购房者信息差,随意更改规划、虚假宣传,即便违规败露,也仅以“合同违约”轻描淡写收尾,违法成本极低。

这不仅让普通购房者背负多年经济与精神压力,也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楼市交易绝非儿戏,一纸合同承载着双向的诚信与责任。

开发商应当坚守诚信,如实公示项目规划与资质信息。

监管部门更应压实责任,严查虚假售房、违规建设行为,提高房企违法成本。

对于购房者而言,遭遇此类骗局不必自认倒霉,应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欺诈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守住普通人的安居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