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稻庄镇召开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交底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零售环节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隋志华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零售环节是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引发的事故教训深刻,各零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合法、有序、安全、可控。

会议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培训、许可证件管理。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及销售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行“一店一证”,严禁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严禁擅自变更经营地址、面积及核定储存量。严格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店宅混用”,经营场所内严禁住人、生火做饭及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及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须规范敷设并远离货物堆垛;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确保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水桶等完好有效,从业人员须熟练掌握使用方法。严格储存摆放管理。严格执行限量储存规定,严禁超核定数量、超品种存放,严禁超范围、超规模囤积货物;严禁异地私存、违规存放,不得在非许可地点储存烟花爆竹;货物须分类规范摆放,做到离地、离墙、堆码稳固,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存混放。严格进货销售管理。坚持从合法批发企业采购,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严禁向未成年人、醉酒等异常人员销售,切实履行安全提示和劝阻义务;经营场所内严禁试放、拆解、摔砸产品,不得在门店周边违规燃放。

会议强调,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零售点负责人对经营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安全投入、培训教育、基础管理、应急处置到位。二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对电路、消防、货物堆放、疏散通道、违禁品等进行逐项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隐患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三要强化教育培训。各负责人须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名从业人员,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会防范。四要严守安全规定,主动接受监管。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