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广东的谢女士找到记者爆料,说她的一岁半的儿子,被前夫的女友踢死了。他们两个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被前夫争夺走了。

孩子还小,她经常来探望儿子。就几天没见,当被告知儿子住院后,她急忙赶到医院探望,被医生告知,孩子已经死了,建议她报警。

孩子的死亡很蹊跷,受了很重的伤,她报警后,才得知儿子是被踢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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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女友被叫去问话,她承认案发当天,用脚踹了孩子三次。导致孩子多器官破裂,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她不认为她是故意的。

在她踢死孩子的一个月后,孩子的父亲给她出了谅解书,说观察以往,她对孩子还是很好的,虽然将孩子踢死了,但是情有可原。

认为不是故意的,所以他给女友出了谅解书,希望能够轻判女友,最好不要判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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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生母谢女士得知,孩子的父亲竟然给杀死孩子的女人出谅解书,她的肺都要气炸了。竟然有这么无耻的人,这可是杀人呀。她认为就是故意杀人。

一个一岁半的孩子,怎么可能经受住用脚踢呢?法医鉴定结果是,孩子是被钝器重伤的,很有可能是穿着高跟鞋踢的孩子。

作为成年人明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孩子死亡,还依然放任结果发生,所以,她认为必须要追求杀死她儿子凶手的责任。另外孩子的父亲也应该被追究连带责任。作为孩子的母亲,她是坚决不同意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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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踢死孩子的女子,已经被刑事拘留了,被判刑肯定是毫无悬念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毕竟这就是故意谋杀。若是大家关注这方面的新闻,这两年应该看到过很起重新组合家庭杀死孩童的案件。

内蒙古一男子带着孩子和女友同居,女友将孩子打死了,女友被判了死刑。

山东一女子带着儿子和男友同居,男友将她孩子打死了,男友也被判了死刑。

安徽黄梓澈,就是和生父在一起时,被女友给打死的,女友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再就是福建的一男子,带着女儿和女友同居,女儿也被虐杀死了,女友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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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往案例,这种虐待儿童致死案,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大。再就是孩子的生父,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若是不喜欢孩子,为何要争夺过来,让孩子跟着妈妈,不是更好吗?

都把孩子给打死了,竟然还给凶手出谅解书,这到底是怎样的恶魔呢?难道一点都不心疼孩子吗?黄梓澈被打死后,他的父亲也给女友出谅解书了,真的是一样的恶毒。

这种人,怎么有脸活在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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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为人,对一个孩子下手,怎么下得了手?建议这种虐杀孩子的,发现一起直接判死刑,就应该顶格处罚。不需要原因。更何况这个孩子才一岁半,什么都不懂,就被踢死了。真的很不理解,怎么会有这种人呢?

关键是这种人还不少,宁愿把孩子打死,也不答应给另一方,就应该都判死刑。孩子多无辜呀,作为监护人竟然保护不了他的安全,那就给孩子偿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