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30日电 (记者 刘忠俊)近日,成都市正式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全民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针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四大领域安全违法线索开通有奖举报通道,激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构建全民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据了解,此次新规最大亮点为设立最高100万元的单案举报奖励上限,是成都强化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激励举措。该办法依据国家食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监管实际出台,覆盖成都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监管领域。社会公众举报的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办结、或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即可依规申领高额奖励。

办法明确将企业在职人员、一年内离职人员、合作及临时聘用人员划为内部举报人,此类群体举报查实后,可享受1.5倍奖励加码,大幅提升重磅线索举报回报,充分调动内部监督积极性。外卖骑手、网格员等一线从业者也被倡导主动参与监督举报,拓宽全民监督渠道。

本次有奖举报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五大民生领域,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有害物质、销售假劣药械、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使用添加剂、虚假宣传、网络平台履职缺位等各类高发违法情形,均在有奖举报范围内,只要线索属实均可申领对应奖金。

新规建立分级高额奖励体系,根据举报线索详实度、证据完整度、事实匹配度划分为一、二、三级奖励标准,阶梯式兑现奖金。针对一般查处案件,按案件罚没金额比例发放奖励,一级举报最高可按5%比例申领奖金;对于罚没金额5000元以下或无罚没金额的小微案件,也设置50元基础奖励,实现有奖举报全覆盖。单案奖励封顶100万元,重磅激励重大隐患线索上报。

针对涉刑重大食药安全案件,成都设置高额保底奖励机制,大幅提升重大违法线索举报价值。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经法院判决追责的,将以罚金、没收财产总额为基数核算奖金,一级、二级、三级举报分别最低可获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无财产处罚的涉刑案件也按该标准保底发放。同时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案件择优按最高标准计发奖金,不重复累加。

在高额奖励激励的同时,办法明确七类不予奖励情形,规范有奖举报秩序,杜绝恶意套利行为。其中,监管工作人员履职举报、事前已被掌握的线索举报、违法主要责任人举报、诬告骗奖等情形不予奖励,在保障公众合法举报获高额回报的同时,严防举报权利滥用,确保奖励政策公平公正、精准落地。

为确保高额奖励快速兑现,新规明确全流程限时办理机制。监管部门在案件办结或收到司法生效判决后15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举报人奖励申领权益;举报人60日内可提交书面申请,监管部门30日内完成奖励等级、金额核定,异议复核、奖金领取均有明确时限,打通高额奖励落地“最后一公里”。

据悉,本次食药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全程监督,保障百万级高额奖励足额兑现。同时成都市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严惩公职人员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对伪造材料骗取高额奖金、恶意举报牟利的人员,依法追回奖金、严肃追责,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全民监督奖励体系。

原标题:《最高奖励100万元!成都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全民治”举报奖励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