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提示,将2026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350元。
全文如下——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核定的温馨提示
2026年7月1日起,本中心将开展2026年度(2026年7月—2027年6月)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末次缴存月份为2026年6月的单位应办理基数调整。
2.7月1日起至2026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前,缴存基数上限暂时按2025年度上限执行。2026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后,按公布的上限执行。
3.对于已完成2026年度基数调整,但缴存基数超过2026年度缴存上限的职工,单位应根据2026年度上限重新核定基数,并相应变更月缴存额。对期间已缴月缴存额与上限公布后的应缴月缴存额之间的差额部分,单位应办理补缴。
4.2026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2350元。
5.本提示未载明的相关事项,维持上一年度模式不变。
如遇问题,可以致电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或0371-65908401咨询。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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