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一起挪用公款罪典型案例。重庆某国有参股商业银行原副行长舒某,利用信贷审批职权借名套取银行资金470万元。法院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罪,其还犯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90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舒某先后担任重庆某商业银行业务部总经理、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副行长,系在国有参股银行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储户取钱画面(图片与内文无关,来自网络)
2013年,舒某计划入股小贷公司、从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活动。舒某以朋友名义向该银行申请470万元个人助业贷款,并利用职权授意下属违规审批放款。到账资金经多轮转账掩饰流向,400万元被舒某用于入股某小贷公司,剩余70万元由朋友使用。2015年贷款到期,舒某亲手审批办理了续贷。2016至2017年,舒某分三次归还本息。舒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舒某还存在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事实。
该案核心争议是舒某看似违规发放贷款,但全套操作均为套取公款自用,违规放贷只是挪用资金的手段。相较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公款罪量刑更重,将其犯罪行为定为挪用公款罪,更能准确反映其社会危害性,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025年7月1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舒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7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90万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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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象新闻,吉林省的陈冰向记者求助,半年前,她将1000万元现金存入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如今存款却离奇失踪。她的存款丢失不久后,涉事银行的储户王女士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存在该行的800万存款去向不明。如今几个月过去了,两人这1800万存款何时能取出?至今银行方面也没有一个回复。
千万现金存银行后消失 银行卡被人冒名挂失补办
“我卡里的1000万只剩下一万多了,我都蒙了。”陈冰告诉大象新闻记者,2025年10月28日,她在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存入了1000万元,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储蓄业务。该储蓄业务年利率为0.95%,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
陈冰向记者求助
一个月多后,陈冰计划使用这笔资金时,发现手机银行无法登录。前往营业厅查询后,她被告知银行卡已挂失,账户内仅余一万多元。陈冰称,她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直随身携带,存款后本人再也没去过银行,卡究竟如何被挂失,1000万存款又是怎么消失的,当时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解释。在她的要求下,银行调取了业务记录。
银行记录显示,她手中的这张银行卡是2025年10月20日办理的,12月13日办理了挂失,同时在当天补办了新卡,并将卡里1000万元的七天通知存款办理赎回,转给了一个名为赵某丽的人。
“她就是这个银行的员工,销户、补卡、换卡,所有需要我本人签字的地方,都是她伪造的,这是监守自盗。”据陈冰回忆,赵某丽是该银行的业务员,自己的银行卡就是这名业务员办理的。 最近一段时间,该行与她有相同遭遇的储户不止一人。
聊天记录截图
2025年11月10日,扶余市的王凤在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存了800万元,2026年1月,她发现存单被挂失,本金被人转走。“有时候整宿睡不着觉,我的血汗钱存在银行怎么能没呢?” 提起存款丢失的事情,王凤情绪有些激动。
记者了解到,王凤在该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很多年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与陈冰的遭遇不同,事发后,银行方面一直未向王凤提供转出的流水凭证,钱款去向依然未知。
银行员工以高息揽储获取信任,储户质疑其监守自盗卷走存款
王凤推测,转走她存款的很可能与转走陈冰存款的是同一人,即该银行职员赵某丽。“赵某丽找我说惠民村镇银行上班有任务,存款还多送大米白面,让我存的。”
过去几年,赵某丽多次向二人揽储,知晓二人账户资金量较大,且承诺的利息高于银行公开定期利率。
陈冰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赵某丽是在2023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经常对她进行揽储,这几年存款有几十笔,流水有一亿左右。
此前,陈冰通常是将存款直接转到赵某丽的银行账户,虽然每期本金与利息都能按时到账,但她始终心存顾虑,于是特意办理了本人名下银行卡。没想到首次在柜台存入大额资金,就遭遇本金全部被盗。
发现存款被盗后,陈冰曾联系涉事员工赵某丽,对方承认在银行同事违规协助下,私自挂失、补办银行卡并转走1000万元的行为,并称资金被她投入股市投资,会尽快提现还款。陈冰等待了十几天的时间,赵某丽多次承诺还款却始终拖延兑现。
“他们支行行长的态度就是不管,无视这个事。”陈冰称,赵某丽迟迟不还款,她向涉事银行方面寻求帮助,然而该银行工作人员却表示暂时无法将钱兑付,这样的处理结果陈冰并不满意。
“我的钱在柜台存银行了,员工偷走的是银行的钱,我要求银行给我兑付。”陈冰认为,即便赵某丽此前有揽储行为,也与本次被盗存款无关,银行应立即履行兑付义务。
银行涉事员工喝药轻生 储户企业面临欠薪倒闭
2025年12月,扶余惠民村镇银行被吉林农商银行合并。2026年初,陈冰前往吉林长春,将此事反映给吉林农商银行总行。总行工作人员承诺,赵某丽将会在7天内将钱转回她的账户。然而7天之后,陈冰依然没有拿到自己的存款,却收到赵某丽试图轻生的消息。
“她私下还欠了很多人钱,个人借贷,别人找她要债,她喝药了想自杀。”陈冰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赵某丽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已被警方控制。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两项罪名立案,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如今,距离事发已经过去几个月,由于存款迟迟无法取出,陈冰和王凤整日失眠焦虑,精神濒临崩溃。两人多次往返支行、省行、监管部门投诉沟通,可事后仍无实质进展。
2026年3月13日,一位涉事银行的工作人员向陈冰透露,经过调查,该行员工赵某丽有违规行为,银行方面承认员工违规、管理失职,并认可陈冰拿回存款的诉求,何时可以兑付存款,暂时还没有一个定论。
“现在钱拿不回来,给员工发不下来工资了,公司面临倒闭。”陈冰介绍,她经营着一家数百人的公司,这笔钱是她的企业备用金,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让她的公司陷入了极大的危机。
1800万存款何时完璧归赵?银行:等司法定论
3月16日,两位储户与大象新闻记者来到涉事银行,希望了解该事件最新进展。“我们自查结果是她违规了,经侦正在调查。”该银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等到该事件有“司法结论”后,才能处理陈冰与王凤的存款问题,但对 “司法结论” 的界定含糊其辞,仅建议储户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
3月17日,陈冰将问题再次反映给吉林农商银行总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给出了类似的回复:“你就赶上这事了,这事黄不了,你就等司法结论。”
涉事银行
3月17日下午,陈冰前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再次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将该事件导入金融违法线索认定程序,但监管机构只能协调督促,无法强制银行立即赔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银行工作人员赵某丽是典型的职务侵占行为,她不论转走数额多少,侵害的都是银行的权利,储户们按照自己的储蓄合同要求银行履行返还款项的义务,符合法定的权利,应当予以支持,银行以该案件尚未定论,拒绝支付款项,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截至目前,陈冰和王凤仍在焦急等待,1800万存款何时回家、企业能否挺过危机、普通储户的存款安全如何保障,仍无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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