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三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面启动。此次督察共组建3个督察组,分别对温州、金华、台州市开展督察。截至7月14日,各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督察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责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历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等整改情况,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人民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被督察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表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督察,如实反映情况,全力做好支持,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配合、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保障督察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附后),受理被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市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