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 国新办发布会现场)
在国务院新闻办近日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大象新闻记者提问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大象新闻记者提问)
“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重要一环。请问将如何进一步加强进出境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表示,“十五五”时期海关将按照全链条保护的战略部署,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重点推动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优化备案审核模式、推进新技术应用及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等四方面工作。其中,知识产权备案数量目标增加20%以上,以惠及更多创新主体。
吕大良介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许多方面和环节。海关依法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防止侵权假冒货物进出国门、进入市场,保障外贸领域创新者获得应有回报,同时维护中外企业及境内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已接近6万家,涉及各类知识产权13.4万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效能持续彰显。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 吕大良)
吕大良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效概括为三个层面:
一是保护了创新。海关着力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提供针对性保护,防止侵权假冒,维护企业的研发投入、品牌价值和市场空间,助力更多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是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海关对国内外权利人一视同仁,对内资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去年开展的“稳外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建立了沟通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外资企业的品牌声誉和投资权益,彰显了我国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三是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安全。假冒产品往往来源不明、安全标准缺失、质量难以保障,一旦流入市场,不仅扰乱秩序,还可能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海关依法打击侵权假冒,有效防止假冒产品通过跨境渠道进入市场、欺骗消费者。
面向“十五五”时期,吕大良表示海关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推动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二是优化知识产权备案的审核模式,推动备案数量增加20%以上,惠及更多创新主体;三是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对进出境货物的侵权风险开展动态“画像”,赋能精准打击;四是针对贸易形态变化,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深度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
吕大良强调,中国海关将以更加严格、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让外贸领域的侵权者出局、创新者安心,全力护航我国外贸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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