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漫画由AI生成 易得香制作

◆王老板收到徐某拿来的一沓鸡蛋验收单,其中一张让他满腹狐疑:在“收货日期”当天,超市因全店盘点,暂停了全部收货业务,根本不可能有鸡蛋入库。

◆四年间,王老板与徐某的合作一直很顺利。而正是基于长期合作建立起来的信任,让王老板渐渐放松警惕,在结算时往往只核对单据上的签名。如今,王老板一核查,发现超百万元货款可能已经流失。

◆徐某的诈骗手段简单粗暴:买台打印机自行打印验收单,将超市负责人的签名笔迹练到难辨真伪,凭借提交伪造验收单,悄然套现。

结算单据是货物买卖的重要凭证,但有人偏偏在这上面动起了歪脑筋,靠一张张凭空捏造的账单,上演了一场长达半年的“偷天换日”骗局,骗得上百万元,却也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单据“穿帮”

“王老板,这是最近几批鸡蛋的验收单,你核对一下,没有问题的话给我结款吧。”

2025年9月的一天,湖北枣阳的徐某拿着一沓货物验收单,像往常一样走进王老板的办公室。语气轻松,表情自然,仿佛这只是双方四年合作中再普通不过的一次日常结算。

接过单据,王老板随意翻看起来。大部分单据看起来都没什么问题——熟悉的格式、规范的签字,一切都和过去四年间历次结算并无二致。但当他扫过其中一张验收单的“收货日期”栏时,目光突然顿住,眉头皱起来。

这个日期,不太对劲。王老板记得很清楚,当天超市因全店盘点,暂停了全部收货业务,根本不可能有鸡蛋入库。想到此,他立刻翻出超市留存的原始收货记录进行比对——果然,在这张验收单对应的时间,超市系统根本没有录入相应的收货信息。

王老板没有声张,而是不动声色地将近期所有验收单全部调出,一笔一笔与系统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令他后背发凉:2025年以来,多张验收单存在严重问题,要么是在对应的收货日期根本无货入库,要么是早已结算过又被重复提交。而这些结算总额超过上百万元的单据上,赫然都有超市负责人和他自己的签名。

  诈骗手段简单粗暴

2021年,徐某开始为王老板在枣阳市经营的多家超市供应鸡蛋。双方约定了简单快捷的合作方式:徐某送货上门,超市工作人员现场验收,超市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徐某再凭单据找王老板结算。四年间,双方合作顺利,徐某的鸡蛋成了超市货架上的“常客”,正是这份基于长期合作建立起来的信任,让王老板放松了警惕,结算时往往只核对单据上的签名,很少再逐一核验送货时间、数量等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

然而,缺乏必要制度约束的信任,便可能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2025年3月的一天,因挥霍无度手头吃紧的徐某,偶然间翻到抽屉里一沓早已结算过的旧验收单据,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能不能用这些结完款的单子,再去找他们结一次钱?”

徐某很快买来一台打印机,并在电脑上复刻了与超市相同的验收单据模板,将已结算过的单据信息逐一录入打印,一张“崭新”的验收单就此诞生。此时,距离“成功”还差最关键的一步——超市负责人的签名。在长期送货过程中,徐某无数次目睹负责人在单据上签字,对方的笔迹早已烂熟于心。他一遍遍临摹练习,从生涩到熟练,直到连自己都分不清真伪。

第一张“完美”的伪造验收单出炉后,徐某忐忑地将其混入正常的结算单据中递了出去。没过多久,货款顺利到账。

侥幸得手让徐某的胆子迅速变大。此后半年,他如法炮制,一次次将伪造的验收单夹杂在真实单据中提交给王老板结算,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超百万元的不义之财就这样被悄然套现。

徐某骗来的这些钱,绝大部分都被他挥霍了。比如,在网络游戏中一掷千金购买虚拟皮肤和装备,毫不节制吃喝玩乐,偿还旧债……

精准认定涉案金额

王老板发现异常并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面对铁证,徐某对自己伪造验收单骗取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枣阳市检察院后,一个棘手的难题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如何在海量的资金流水中准确认定诈骗数额,确保案件办理不枉不纵?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道简单的减法题:用王老板实际转账给徐某的总额减去超市系统录入的应付款项,差额即为诈骗金额。但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王老板保存的多为个人手写的结算记录,并非规范的财务凭证,加之双方在合作期间还存在其他经济往来,结算方式并不固定,有时还存在“当月结上月”的情况,款项相互交织、时间错位导致资金流水与单据无法一一对应。倘若简单相减,有可能将合法的民事债务错误计入诈骗数额,无法达到定罪量刑的证明标准。

面对这团“乱麻”,办案检察官决定回归证据本身,将王老板提供的全部验收单与超市系统记录的原始收货数据逐笔进行比对,首先筛选出超市系统中没有记录的验收单,这部分毫无疑问是伪造账单;另外将有两张以上相同单据的,仅认定其中一张为真,其他均认定为伪造。经过连续多日的细致比对,办案检察官最终认定徐某诈骗的总金额为162.85万元。

枣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验收单、模仿他人签名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遂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徐某提起公诉。

今年6月,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告人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