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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 岩

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怀德人民法庭依托诉前调解机制,由专职调解员、法官联动发力,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温情调解,成功化解当事人多年矛盾,促成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实现家事纠纷高效、温情化解。

原告刘某与被告宋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长期以来,双方因生活理念差异、财产处置分歧及日常琐事不断争执,日积月累的矛盾让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刘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为避免家事矛盾激化、减少对家庭成员的伤害,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庭安排调解员惠玉坤全程参与纠纷调处。家事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矛盾多积于日常、心结难以释怀。调解初期,双方诉求分歧较大,原告最初提出子女抚养费、财产按比例分割、固定探视权等多项诉求,双方僵持不下、各执己见。

针对该案特点,调解员惠玉坤采取“背对背、分步骤”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倾诉,充分共情当事人多年的家庭矛盾与委屈,逐步平复二人对立、抵触的情绪;另一方面结合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细致讲解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法律标准,同时从孩子成长、减少家庭内耗的角度耐心劝导,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终结,摒弃不合理诉求、放下争执执念。

在调解员反复沟通、居中调和、反复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隔阂、换位思考,主动让步、各退一步,分歧焦点逐一化解。承办法官同步确认调解自愿、合法原则,核实双方无回避申请,核对全部证据材料,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规。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与宋某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宋某抚养,刘某无需支付抚养费;案涉共有房产、轿车均归宋某所有,剩余贷款由其独自偿还,宋某当日一次性支付刘某财产分割款40000元。双方约定其余财产、债务自行私下协商,子女探视、大额教育医疗费用问题可后续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另行维权。本案诉讼费150元由刘某自愿承担,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并一致同意法律文书电子送达。

公主岭法院怀德人民法庭始终深耕家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化解矛盾的优势,以柔性调解替代刚性审判,用心解开当事人心结,高效化解家事纠纷,以司法温度守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