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当事人商文娟与罗某登记结婚,十四年婚姻,十三年浸泡在家暴的泥沼里。
是的,我们至今不知道罗某的真实姓名。
拆开来看,我们才能看懂这日复一日的折磨有多窒息。
仅仅2023年2月到2024年5月这十五个月,罗某就六次动手施暴,小区电梯、自家客厅,不分场合拖拽、掌掴、脚踹,甚至拿枕头捂住对方口鼻,直到对方意识模糊才罢休。
商文娟不是没有求救,普通人能想到的所有维权路径,她从头到尾试了个遍:
数十次拨打报警电话,派出所留存完整接警记录。
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两次对罗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白纸黑字的禁令送到罗某手上。
可拳头从来没有停下。
公权力的几道防护墙,在持续多年的家暴面前,像一层薄纸。
长期肉体摧残叠加无尽精神恐吓,最终在商文娟身上落下不可逆的终身后遗症:
确诊甲状腺癌,常年大小便失禁,全身遍布新旧叠加的挫伤伤痕,伴随重度抑郁。
往后余生,她都要靠着药物维持身体与精神状态。
2024年,商文娟带着孩子逃离居住地,整理全部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病历、行政处罚文书、人身保护令等全套证据,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025年12月案件开庭,2026年7月28日一审判决落地:
被告人罗某构成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此前行政拘留的十二日可折抵刑期。
普通人心里那杆朴素的秤,瞬间塌了。
如果是陌生人之间连续十三年殴打、把人打出癌症和失禁,早就按故意伤害重判;
怎么关起家门施暴,惩罚直接缩水到半年?
按照最高法家暴刑事案件办理意见:
商文娟身上的损伤,每一次单独殴打造成的皮肉挫伤,单独拿出来鉴定,都只达到轻微伤标准。
而甲状腺癌、大小便失禁、重度抑郁,是十三年日复一日恐惧、精神高压、反复肉体刺激催生的远期间接损害。按照司法因果认定规则,这类慢性病、功能性障碍,无法单一归因于某一次拳头,不属于单次暴力直接造成的器质性损伤,因此不能折算为轻伤、重伤。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法律:
如果一个陌生人,一次性下狠手把人打骨折,鉴定轻伤,最少要判三年。
可如果一个丈夫,十三年里零零碎碎持续殴打,长年累月消磨对方身心,最终诱发癌症、终身失禁,因为没有单次轻伤的鉴定结果,就无法适用量刑更重的故意伤害罪,只能归入虐待罪范畴:
轻判。
法院给出的六个月量刑理由听着也让人不适:
庭审中罗某没有否认动手殴打的基础事实,只是辩解夫妻“存在矛盾、不属于虐待”。
法院将这一情节认定为可从轻考量的情节,在两年以下的区间内,作出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这套规则传递出的隐性导向。
如果站在施暴者的角度权衡利弊,很容易得出一个扭曲的结论:
只要不一次性下狠手打出轻伤,只是长年累月零星殴打、精神折磨,哪怕持续十几年、把对方折磨出终身重病,最终最多只会获得半年到两年的刑期。
如果我是男性,似乎家暴这件事“性价比”很高。
付出的代价极低,却能长期控制、打压身边的伴侣,就算对方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只要不打出单次轻伤,最终刑事追责的惩罚微乎其微。
这种失衡的惩罚尺度,最终买单的是全体女性的婚姻安全感。
如果婚后遭遇长期家暴,多次求救都无法制止,法律给出的惩罚力度,不足以震慑施暴者,自己十几年的身心创伤,换不来对等的追责。
当婚姻的风险兜底机制出现明显短板,很多人自然会对亲密关系、婚姻制度产生本能的退缩与恐惧。
在商文娟看来,上这份判决,至少打破了“家务事、刑事不管”的旧思维,有一定的正向价值。
但这掩盖不了现行法律体系里清晰、亟待完善的短板。
虐待罪法定基础刑期整体偏低,未区分短期家暴与多年持续性恶性虐待。
现行法条统一规定两年以下刑期,不管是争吵后偶发一两次推搡,还是持续十几年、多次公权力介入仍屡教不改的恶性虐待,量刑上限完全一致,没有梯度化区分。
伤情鉴定体系只侧重单次肉体外伤,完全忽略长期虐待衍生的慢性身心损害。
现行鉴定标准只认可一次性暴力造成的器质性破损,长期恐惧诱发的癌症、创伤后应激障碍、功能性失禁、重度抑郁等不可逆后遗症,没有纳入损害等级评价体系。
通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罪名,受害者维权门槛过高。
长期遭受家暴的人群,大多被施暴者控制人身、经济、社交,没有足够能力收集十几年完整证据,也不懂刑事自诉的完整流程,只能被动忍受暴力。
短期内可以通过细化司法解释填补漏洞。
最高法、最高检可针对家暴刑事案件出台专门指导意见,明确列出多条法定从重情节:
家暴持续三年以上;公安机关两次及以上出具家暴告诫书、作出行政拘留;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继续施暴;虐待诱发被害人恶性肿瘤、精神残疾、终身功能性障碍,等。
只要符合上述任意一条,法官在量刑时必须顶格从重,压缩轻判的自由裁量空间。
法律对普通人的人身权利保护有明确标准,不能因为套上了“夫妻”这层亲属外壳,就自动降低人身伤害的追责门槛。
我们期待的,是一套匹配伤害程度、逻辑自洽、能给普通人足够安全感的规则。
十三年日复一日的拳头、无穷无尽的精神恐吓、终身无法治愈的身心创伤,和六个月的刑期放在一起,重量完全不对等。
这种失衡,就是当下法律规则最直观的漏洞。
商文娟站出来提起自诉,不只是为自己讨要迟到的公道,更是替无数困在家暴牢笼里、不敢发声的女性踏出了一步。
她用自己十三年的苦难,撕开了现行反家暴法律体系里藏着的荒诞缝隙。
法律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字,它需要跟随现实人间的悲欢不断打磨完善。
当一桩桩恶性长期家暴案件不断暴露规则短板,当普通人心中朴素的公平感持续落空,修改配套法条、细化家暴量刑标准,早已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守护普通人婚姻安全感、完善人身权利保护体系的必然方向。
我们都希望,未来不再有人需要耗费十三年时光,付出罹患癌症、终身失禁的惨痛代价,才能换来施暴者短短半年的牢狱惩罚。
希望每一扇家门之内,拳头永远让位于沟通,法律能成为弱者最坚实、最均衡的后盾。
感谢关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