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的一个欠薪新闻看起挺荒诞的,一个连锁品牌的门店,为了433元却搭上品牌声誉;靠记者出面才肯履行最基本的义务,这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更是对劳动者尊严的漠视。

图片来自澎湃新闻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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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这种试用期还没几天的,韩先生是幸运的,因为有记者介入。但更多没有记者、没有热搜、没有流量的,可能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这才是最让人无奈的地方。

店方的话像解释,其实不过是拖延之辞,把本来非常简单的事,故意包装成程序复杂的流程。讨薪者的时间和情绪便可能在那无限拖延的拖延中被消磨掉,最后就会“算了”,很多小额欠薪就是这样消失的。

16个月拿不回433元,记者介入后一小时就到账,这足以说明不是支付能力、不是流程问题,而是原先“拖着不付也不会有严重后果”,记者来了则不然。

聊这个事,是因为想到了时不时听到的“恶意讨薪”,参照这词,这应该算是“恶意欠薪”吧;却为何很少听到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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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些奇怪,按逻辑来说,没有拖欠,哪来讨薪,没有长久拖欠,人家又何必采取非正常手段;

所以“恶意”如果存在,它显然不该先落在那个追着自己劳动报酬跑的人身上。

当然,任何行为都应守住边界,不能因为有理就无限扩张手段的正当性。

问题在于,我们的公共叙事常常不是在区分“合法维权”与“违法行为”,而是更省事地把聚光灯打在“讨薪者造成了什么麻烦”上,却有意无意地淡化“究竟是谁先制造了这场麻烦”。

仿佛讨薪者是秩序的第一个破坏者,而不是最后一个被逼到边缘的人,这就是“恶意讨薪”一词最荒谬的地方,它悄悄抹掉了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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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本该是主要责任的欠薪者常常躲在了背后;无奈的讨薪者却被放到了台前。

我们常听见一句宣传:依法维权,走正常程序。

这话当然没错。

问题在于,程序是否足够可达、及时有效、低成本?

如果劳动者有完整合同、有规范考勤、有工资约定、有清晰主体,那么走程序当然应当是首选。

可现实中,就算有这些,有些企业想拖着也总会有各种办法去消费劳动者的耐心,何况很多一线门店、短期用工、试工、兼职、临时排班也缺这些。

在这种情况下,让劳动者完全依靠“理性、克制、按部就班”的方式去维权,当然正确,但也确实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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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劳动者多数并不拥有与程序周旋的余裕,最终被拖到着急,方式自然可能稍显激烈,于是就容易被贴标签;焦点也从“欠薪事实”转移到“维权姿态”;

这就是“恶意讨薪”最隐蔽的后果:它把制度问题个人化,把权利问题秩序化,把原因问题结果化。

如果我们非要讨论“恶意”,那至少应当说明哪个“恶意在先”。

明知对方已经付出劳动,却故意拖延支付;有支付能力,却利用程序门槛让对方知难而退;用模糊身份、虚假流程、责任切割来逃避义务;拿准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故意把小额欠薪做成“算了吧”的生意的“欠薪”者是不是更加“恶意”。

相比之下,讨薪者中的很多“过激”,本质上不是主动伤害的恶,而是救济无门之后的失控、绝望和自我消耗。

当然,任何越界行为都不该被鼓励,但理解因果,不等于纵容手段;批评方式,也不能遮蔽源头。

许多所谓“讨薪问题”,并不是因为劳动者天然激烈,而是因为此前所有体面的方式都已经失灵。

所以,“恶意”这个词如果要用,请先问一句:谁先背弃了最基本的契约?

好消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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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事应该会比以前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