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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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消息,7月27日,中共绍兴市教育局委员会发布关于九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针对关于为地方发展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不够充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提到“完成绍兴文理学院更名大学历史任务。支持绍兴大学申报博士学位授予点、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大力推进绍兴大学、绍兴理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在绍高校稳步扩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新增ESI前1%的学科2个。

绍兴大学

绍兴大学,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由绍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是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第二批示范点项目学校、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浙江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校。

校办学历史源自创办于1909年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担任学堂监督;1956年9月,升格为中等师范学校。1980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成立。1984年,绍兴高等专科学校建立。1995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和绍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筹建绍兴大学。1996年4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同意设立绍兴文理学院。2005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学校被浙江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6年2月,教育部发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绍兴文理学院更名为绍兴大学。

学校拥有硕士学位点29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9个,省一流学科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