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沈阳博物馆的一纸“情况说明”,让一只小小的发簪突然站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直指沈阳博物馆推出的“太阳鸟文创发簪”涉嫌抄袭其原创设计。从投诉者贴出的对比图来看,两只发簪的造型确实高度相似——展翅欲飞的鹏鸟形态,流畅的曲线,甚至翅膀与尾羽的弧度都颇为接近。
网友配上“图中3是博物馆产品,图中2是投诉者设计”的标注,一时间,“沈阳博物馆抄袭”的声音四起。
两件发簪对比图。图源:投诉网友社交账号
面对质疑,沈阳博物馆在7月29日的回应中给出了一个关键信息:这并非一桩刚刚浮出水面的“罗生门”。早在今年5月,双方的异议问题就已移交至文化执法部门进行核查处置,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办理中。换句话说,在公众看到这场网络争议之前,法律的齿轮早已开始转动。
但真正让这件事变得复杂起来的,是那只作为灵感之源的文物本身。
此次引发争议的“太阳鸟”,原型是出土于沈阳新乐遗址的“炭化鸟形木雕”,又称木雕鸟纹权杖。这件新石器时代的瑰宝,距今约7000年,双面雕刻,刀法娴熟,如一只振翅欲飞的鹏鸟。它珍藏在沈阳新乐遗址博物馆,以其为原型的巨型雕塑曾是沈阳市府广场、沈阳北站的城市地标——某种程度上,它是沈阳人共同的文化图腾。
沈阳博物馆内展出的炭化鸟形木雕。图源:沈阳博物馆
于是,一个尖锐的问题被网友们抛了出来:如果投诉者的“原创设计”本身就和文物高度相似,那么他设计的独特性到底在哪里?这究竟是“原创”还是“对公共文化资源的二次创作”?
有网友犀利评论,这感觉就像是“LV状告奶茶店”的现实翻版——意指某些原创边界的界定似乎有些宽泛。
更有眼尖的人发现,馆内展出的一件文物复制品,与上述两款发簪图片也都非常相似。当一个设计的核心视觉元素几乎照搬自一件数千年前的公共文化遗产时,它对他人“抄袭”的指控,便天然地站到了一个有些尴尬的境地之上。
沈阳博物馆在回应中特别点出了一层法律常识:依据《著作权法》,博物馆藏品大多为历史文物或出土文物,全社会均可合理取材、开展文化二次创作,但需规范使用,注重版权保护。这段话看似平淡,却精准切中了要害——文物本身是祖先留给所有人的共同财富,谁都可以从中汲取灵感。可是,当创作者把基于文物的演绎重新宣称为排他性的“原创”时,原本开放的创作生态就可能被悄然关上大门。
当然,这绝不意味着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可以无限制地“借鉴”当代创作者在原物基础上注入的个人心血。如果一位设计师在构图、比例、装饰细节上做出了有独创性的取舍和设计,那么这份“再创作”本身就产生了新的版权。这大概也是文化执法部门需要仔细甄别的关键所在:被模仿的到底是那只7000年前的祖先之鸟,还是当代人赋予它的那一点点独具个性的新造型?
目前,最终的结论仍有待执法部门给出。但这件事早已不止于两款发簪的输赢。它抛出的是一个横亘在文化传承与版权保护之间的时代命题:当博物馆把文物变成文创,当素人设计师把文物变成作品,我们该如何既守护好那个从远古飞来的太阳鸟的公共性,又能尊重每一位当下创作者倾注其中的真诚匠心?
或许,只有当那只炭化的木雕鸟依然可以被所有人自由地仰望与再创造,而每一份真正闪闪发光的个人灵感也得到应有保护时,文创事业才能真正如太阳鸟所象征的那样——振翅高飞,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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