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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防范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切实做好社会面火灾防范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消防救援局决定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错时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每周组织开展错时检查。

PART.02

检查对象

(一)住宅小区、自建房、“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

(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特殊敏感场所;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小网吧、小餐饮等“九小场所”。

PART.03

检查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

1.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4.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方面

1.门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未根据需要预留逃生口,或已预留的逃生口不便于从内部开启;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被封闭,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符合要求,未正常工作;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存在被私家车或水泥墩、铁桩、限高杆、石球、隔离栏等固定障碍物占用、堵塞的现象。

(三)其他方面

1.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足2人、未持证上岗以及未按规定处置火警信号等;

2.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

3.微型消防站人员、器材配备不符合《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请各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商户及市民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楼道杂物,规范用火用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同时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夜间值班巡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自防自救能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单位场所消防安全。

特此公告。

廊坊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30日

来源:廊坊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