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路段、同样长时间违停,有的车吃了罚单,有的车却“平安无事”。这究竟是执法精准,还是另有隐情?
近日,多位市民向本平台反映,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部分路段存在疑似选择性执法的现象。据当事人描述,自己在路边白线内临时停车、人就在车上,执法人员到场后要求立即驶离,自己配合劝离并未收到罚单;然而,同一路段上长时间停留的车辆,有的被贴了罚单,有的同样停了很久却未被处罚。这种“区别对待”让被处罚的车主直呼“看不懂”。
一、事件回顾:劝离的没罚,久停的有的罚有的不罚?
根据市民提供的多张水印照片显示,2026年8月11日当天,海安市高新区多个地点——包括通学桥、南通扬威焊材有限公司附近、海安县志高水泥制品厂附近、海南农民新村以及永安路等——均有车辆因违停被查处。
图片上的时间戳记录下了执法的时间线:
14:45 南通扬威焊材有限公司附近
15:34 永安路
15:39 海安县志高水泥制品厂附近
17:46 海南农民新村
据当事人反馈,凡是在场且配合交警要求立即驶离的,均未收到罚单——这一点值得肯定,体现了柔性执法的初衷。然而问题出在另一类车辆上:图片中部分车辆因违停被贴罚单,据称已停留数小时之久;更令市民不解的是,同一地点、同一时段,旁边同样存在长时间违停的车辆,却并未被张贴罚单。这种“有的罚、有的不罚”的现象,让被处罚车主感到不公。
二、法律解读:“立即驶离”免罚,但久停必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立即驶离”是免罚的关键前提——驾驶人在场且配合劝离立即驶离,依法不予处罚。因此,对配合劝离的车辆不予处罚,完全合法合规。
但如果车辆长时间停留(数小时) ,显然不属于“临时停车”,更不属于“立即驶离”,依法应当予以处罚。严管路段更是“违停即罚”,不适用先提醒后处罚的缓冲政策。
三、关键疑点:为何同样久停,有的不罚?
尽管“久停必罚”有法可依,但本案核心问题不在于是否该罚,而在于为何同样久停却区别对待。
如果所有长时间违停的车辆都被一视同仁地处罚,相信车主们不会有太大异议。但问题就在于:同样的违停时长、同样的路段,有的罚了,有的没罚。
选择性执法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 南通市此前已明确将“选择性执法”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而标准不统一,恰恰可能为选择性执法或权力寻租提供空间。如果执法人员已到达现场,为何不能对现场所有违停车辆一视同仁?执法记录仪是否完整记录了全过程?这些问题,都需要当地交管部门给出明确答复。
四、市民呼吁:执法要“一碗水端平”
交通执法的目的,是维护道路安全与畅通,而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海安此前推广的“柔性执法”值得肯定——对立即驶离的不罚,正是柔性执法的体现。
但柔性不等于随意,更不等于选择性。市民呼吁海安市高新区交警部门:
1. 公开执法标准:明确告知市民哪些路段是严管路段、违停处罚的具体规则。
2. 规范执法行为:对同一路段、同类违停行为适用统一的处罚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
3. 完善监督机制:公开执法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市民投诉。
执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如果连路边停车都无法做到“一碗水端平”,又如何让群众对更大的法治环境有信心?
(注:本文内容基于市民提供的图片信息及公开法律法规整理,具体执法情况有待海安市高新区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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