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车祸去世,男子父母发现儿媳对亡夫丧事行为异常,于是私下对孙子进行亲子鉴定,发现孙子不是亲生的。

于是老两口打算采用法律认定的方式进行亲子鉴定,但遭儿媳拒绝。

老两口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进行鉴定,但一审二审判决均不支持老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里法院认可的亲子鉴定结果,指的是孩子的监护人同意、到场进行的鉴定。

换句话说,原则上只有父母均到场,而且双方都同意,鉴定出的结果才会被法律认可。

如果有一方不到场,也需要视频确认或书面同意,不能完全跳过 ,否则法律就不认可。

从表面上看,这均等保证了男女双方的权利。

但是从生理特征来说,只要是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必然与女人有血缘关系,而男人就不确定。

所以亲子鉴定的需求以男人为主,或者说目的就是为了认定父系基因。

那么表面上看起来均等的权利就变得不均等——女方完全不担心基因问题,而担心基因问题的男方还需要女方同意。

生育决定权为女方独有,是因为女方承担生育代价;但是血缘关系需要男方承担责任和代价的时候,男方并不独有亲子鉴定决定权。

这是明显的责权不对等。

到现在这个老两口的案例就更进了一步——那个唯一合法的鉴定申请人去世了,老两口已经无法从法律层面否定孙子的血缘关系。

因此这个孩子完全可以继承老人的家产,该女子也可以通过法律认定的亲属关系行使权利,例如老人生病签字权。

等于说,如果这个女的就是不点头,老两口甩不掉这个孩子。

那么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呢?

新闻周刊的文章开篇也说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未成年人的利益当然该保护,但是谁的未成年人你别管。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于是要有成年人让渡出利益。

那么这个利益谁出呢?

孩子亲爹吗?

NoNoNo!亲爹不好找,很多都是提裤子跑路了,而且亲爹一般条件比较差对孩子和女方不好。

试想,要是亲爹人品好条件好女方就结婚了呀,正常在一起就行,完全不用偷摸搞。

这种情况往往是亲爹是会撩会玩,能提供经济价值以外的全部价值,女方喜欢在一起玩,但是要他担责想都别想。

那么孩子的母亲呢?

也不行。女性带着孩子确实不容易生活,经济压力很大,而且也影响女性寻找下一个依靠,这会使得孩子存在被弃养的可能,最后变成社会负担。

你也不养他也不养,难道要社会来养?那怎么能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所以必须找一个最有条件承担责任的对象。找来找去,只有老实人。

因为老实人经济条件和责任心是有的,缺的只是意愿,不愿意接受非血亲的理念。

既然客观条件是具备的,现在是主观意愿问题,那就好办,只需要强行绑定客观条件,让客观条件用在孩子身上就行,主观意愿不用在乎,老实人的想法不重要,再不愿意你能拗得过法律判决?

从底层逻辑来说,这是将黄毛亲爹的责任代价,转嫁到绿帽爹头上;是用绿帽爹的资源来养一个孩子,避免这个孩子还要领导操心花钱养。

孩子长大了都是有用的人,除了家人谁在乎是谁的种?

这本来是给孩子的保障,同时降低社会管理责任的手段。虽然苦一苦老实人,但数量不大的情况下对于社会整体也可以接受。

然而现在被一些女性利用起来,情况就会发生变化。

因为这种手段可以实现现代版东食西宿、既要又要,从不同的人身上获取不同价值。

女性再也不用困于选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再也不用纠结选有钱的还是帅哥,再也不用只盯着高富帅,完全可以选高帅玩,选富的结婚

从一个男人那里获取全部满足和需求很困难且不现实,那就从多人获取,不仅没有惩罚,还在一定程度有保障。

所以一些有这种事的女性才会喊出“血缘那么重要吗?”,而且还会认为生了别的男人的孩子也觉得没有出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然,这也减轻了黄毛男的压力,可能还会促进生育率。黄毛男逍遥快活的时候当然是老实人负重前行。

所以不要怪女性,这是黄毛男和老实男之间的矛盾。

而且对于黄毛男也不是没有约束——你胆敢违背妇女意志试试?

这就从全方位保障了妇女、儿童的权益,算无遗漏。

从目前权责分配来看,妇女>儿童>黄毛男>狗>绿帽老实男。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狗>老实男,是因为狗不承担责任,权责为0,老实男是负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后,亲子鉴定结果是科学结果,是人类目前认识世界的共识和最客观的标准。而法律规定不直接承认这个客观。

当你遇到有人想要通过主观否定客观,或者不承认客观的时候,你都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