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南华早报》翻出了一桩“旧案”。一家新加坡公司因为害怕美国制裁,拒绝向香港客户交付货物,最终被判赔偿499万余元及利息。案件发生在2022年,判决在今年2月作出。最高法将其列为判例,这次亮剑,大快人心!今天戎评就跟大家说说这件事!
一、判决的意义
这起案件的大概经过是这样的:当年那家香港公司委托新加坡一家船运公司,将货物从上海运往目的地。货物装船出发后,这家新加坡公司变化了,以客户被美国制裁为由,拒绝卸货。于是,客户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运商口头答应,但转头就擅自把货物退运回了上海港。
被起诉后,新加坡公司还振振有词,说自己遵守新加坡的法律,有权以制裁风险为由退运,还反告香港公司没及时提货,索要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最后,上海海事法院判决新加坡公司违约,不仅赔偿,还驳回其反诉。
在判决书上,法院认定《反外国制裁法》第十二条是“直接适用的法”,强制性规定优先于当事人的约定。不管运输合同原本约定适用哪国法律、里面有没有写“因制裁免责”的条款,中国这条强制性规定都会强行介入。
承运商的想法是“你被美国制裁了,我怕被牵连,所以不给你运了”。听起来有理,但合同在中国签的,货物从中国出发,受损害的是中国企业,中国的法律就可以管,外国单边制裁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过去,不少跨国公司在跟中国企业签合同的时候,都喜欢将“适用法律”约定为其他国家的,其实就是歧视中国法律;不少企业为了业务,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在遇到制裁时候,也只能听对方“解释”。
这份判例直接推翻了这种惯性认知。往后凡是在中国管辖范围内的商事合同,外国的单边制裁就是无效的,不能拿来解释任何行为。
中方已经不止一次在法律层面出手了。早在前年的时候,中国公司为欧洲客户建造船舶部件,后来被美国列入制裁清单,欧洲客户随即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1186万美元的尾款。中方依法起诉,法院扣押了涉案船舶,最终外方迫于压力,支付了尾款。
这些案例证明,《反外国制裁法》不是一部摆在那里看的法律,它是拿来用的,而且事实证明,很好用。
二、整治“治外法权”现象
开头那个案子,涉案的是新加坡企业。新加坡在中美之间的位置一直很微妙,外长维文多次表态:拒绝选边站,只以国家利益为考量。黄循财就任总理后也强调,不应在中美竞争中选边站队。
话是这么说,但实际行动呢?货是在上海接的,合同是在中国签的,损害的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利益,新加坡的公司却选择屈服于美国制裁。这种情况,在新加坡很常见。
这次判决一出,被一些外媒刻意曲解为“中国制裁新加坡”。这种说法不是蠢就是坏,戎评觉得是又蠢又坏。
《反外国制裁法》并非用来对外制裁,是用来阻断外部制裁向中国传导的法律,中国确实管不了美国是否出台制裁措施,但可以告诉所有在中国做生意的外国企业:美国的制裁,不能自动成为在中国免责的理由。
这份判决不会逼迫企业公开对抗美国,而是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底线:企业可以评估自身海外风险,但不能把这种风险转嫁到中国头上。商业风险该企业自己权衡,而不是靠撕毁合同来避险。
前面两个判例还有一个隐含信息:任何对华制裁措施,不是“不可抗拒因素”,这是在法律上对这种行为进行了定性,往大了说,就是在中美博弈的正面战场上,碾碎了美国的“治外法权”和“长臂管辖”。
美国习惯了无节制扩张域外管辖权,试图无限扩大国内法律的管辖范围,这种做法一直饱受批评,其他国家也大都持否定的态度,是对他国内政的粗暴干涉。
借着“长臂管辖”实施的单边制裁,既没有联合国授权,也没有相关国家统一,美国只是想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国际法至上,属于“美国例外论”的表现。特朗普政府正是利用这种“常态”,妄图用自己的意志,“改造”全球供应链体系,重新塑造“跟中国脱钩”的“新全球化”,不仅是“遏华”战略的一部分,也是美国维系霸权的做法。现在中国用自己立的规矩,告诉全世界:在中国的管辖范围内,美国的法律不好使。
三、这不是终点
最高法把这个案子列为典型案例,信号再明确不过:《反外国制裁法》不是临时性的司法安排,而是制度性宣示,从立法到首次司法适用,我们用了将近五年时间,但一旦启动,就不会停下来。
对于在中国做生意的外国企业来说,现在要学会一件事:必须独立地、负责任地权衡其商业决策。如果一家公司认为遵守美国法律比履行中国合同更重要,那么它就必须为此承担全部商业代价。新加坡作为一个深度嵌入中美经贸结构中的国家,其企业此次成为典型判例的当事方,本身就具有极强的警示意味。中美经贸博弈,不再是这些企业可以两面下注的游戏,而是一个必须做出选择、并承担选择后果的残酷现实。
过去几十年,美国通过强大的金融与市场力量,将国内法包装成具有全球效力的“准国际法”,动辄对其他国家、企业与个人实施长臂管辖。这种霸权的核心支柱,是全球商业主体对其惩罚能力的恐惧。
中国通过此案,精准地打击了这一支柱。如果中国法律能够明确、有效且可预见地为被制裁实体提供保护与司法救济,那么美国制裁的威慑力将出现松动。全球企业在权衡利弊时,将不得不评估这个变量,屈从美国制裁而违反中国法律,必然在中国市场面临法律后果。
这些判例,解决的不仅仅是违约纠纷,更是一种延续已久的心理惯性。它是在用法律的语言告知世界:在中国的主权范围内,美国的法律只是一份没有强制效力的文件。这种司法层面的正面硬撼,效果远胜于无数次外交抗议。
那些被美国制裁的中国企业,国家用法律为它们开辟出了一条通道,不用再担心合作伙伴因为美国制裁而撕毁合同,法院会给你撑腰。
最高法亮剑,亮的是法律的剑、主权的剑。499万的赔偿金额不算大,但背后划出的法律红线,大得不能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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