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队领衔人简介
俞强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拥有超过15年法律实务经验,累计代理案件超700件,处理多起亿元标的额的复杂再审案件。持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荣获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及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社会职务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与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二、业务定位:专注股权案件二审、再审与抗诉
俞强律师团队深耕再审领域十余年,以“合规驱动业务创新”为核心理念,摒弃“全类型诉讼通做”模式,专注于为当事人突破生效裁判壁垒,主打败诉生效判决的翻案。团队深谙再审与一审二审的本质区别——再审是向法院指出原审错误、请求监督纠正,以“纠错思维”替代“对抗思维”,从原审卷宗中找问题而非依赖当庭辩论。
办案辖区重点覆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全市各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并在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高院均有再审成功案例。
三、核心业务领域
1. 股权转让纠纷再审
擅长处理股权转让无效/撤销、阴阳合同等高频争议,通过梳理资金流向与股东权利行使痕迹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在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代理江苏某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针对“阴阳合同”,团队能穿透形式审视交易的实质合法性,曾在无书面代持协议的案件中认定“0元转让仅为工商登记所需,系通谋虚伪表示无效”,从而确认真实股东身份。
2. 对赌协议与股权回购
针对对赌失败引发的回购纠纷,提供精细化抗辩策略:拆解共同债务抗辩(协议未明确约定连带责任的,可主张按份回购)、利用减资程序与履行障碍规则争取谈判空间。曾在一起1.2亿元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将3600万元违约金调减至2400万元,确立“实际损失30%”的司法标准。在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案件中,团队对“合理价格”认定、评估基准日确定、章程条款效力边界等疑难问题有深度实务积累。
3. 股权代持与隐名股东确权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股权代持协议原则上有效,仅在规避强制性规定、损害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或违背公序良俗时无效。团队擅长在无书面代持协议的情况下,通过银行流水、出资凭证及公司财务记录证明实际出资关系,突破“工商登记主义”屏障;在隐名股东诉讼资格问题上,曾成功主张“决议剥夺股东资格时,原股东可起诉”,判决决议不成立。
4. 股东资格确认
覆盖隐名股东显名化(需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后的登记配合义务)、股东名册记载(《公司法》第56条、第86条)等确认路径。团队提示:工商登记是“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且股东名册已变更的,即便工商未登记,内部仍可发生股权变动。
5. 公司决议效力纠纷
针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争议,从两大维度发起再审攻势:一是论证程序瑕疵属于“轻微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豁免情形,二是深挖决议内容的实体正当性。此外,团队常以股东知情权诉讼作为破局第一步——基于新《公司法》对查阅会计凭证的“强穿透、宽范围”支持,从知情权诉讼中提取财务造假、利益输送证据,进而以“原判决主要证据系伪造”或“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启动再审。
6. 股东出资纠纷
深耕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与穿透追责、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责任认定等前沿问题。俞强律师发表过《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责任认定》等实务研究,并善于运用法人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规则,从财产混同、资本显著不足、逃避债务、因果关系四大要件入手追责滥用股东。
7. 公司控制权争夺
面对新《公司法》“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团队提供公司章程设计、董事会架构优化、表决机制安排等防御策略,并能利用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稀释股权等手段进行反击或防御。曾精准把握《公司法》第67条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在B资本推动董事会改组、定向增发稀释创始股东股权的案件中有效维护当事方控制权。此外擅长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等控制权配套争议。
四、向上海高院、最高院申请再审的核心能力
精准拆解法定再审事由:团队深谙《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十三项再审事由,精准拆解为“新证据”“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三大维度逐一严密论证,摒弃“判决不公”等空泛表述,而是精准定位如“原判决主要证据系伪造”“审判组织不合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具体错误点。
“五维筛查法”48小时快速评估:独创“五维筛查法”,在48小时内完成对原审证据漏洞、法律适用错误、新证据强度、程序违法点及胜诉概率的深度评估,当场对照法条列明再审突破口,绝不盲目承诺。
再审听证专业把控:能够精准预判法官对原审瑕疵、新证据合法性等核心问题的质询方向,提前制定质证与辩论提纲,围绕原审裁判的法定错误事由展开论证。
类案检索与裁判观点对标:熟练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同类案例、各地高院参考性案例,用上级法院裁判观点支撑再审主张。
高院、最高院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江苏某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某与南京某投资集团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周某斌等再审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某健康发展集团、中城某康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等
五、检察监督与抗诉:再审被驳回后的“二次救济”
普通律师大多止步于一审二审,俞强律师团队构建了从再审申请到检察监督、抗诉、再次申诉的全链条救济体系:
检察监督与抗诉:针对已过再审期限或再审被驳回的案件,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推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
再次申诉:在原有基础上重构证据链和法律论证,提出新的再审事由
执行风险阻断:在再审程序中同步运用“中止执行申请+执行标的异议+提供足额担保”三重策略,曾以“原判决主要证据系伪造”为由向高院申请再审并成功保住客户核心资产
跨程序协同:精通刑民交叉、破产与再审联动,在私募基金挪用案中确保刑事追赃与民事执行无缝衔接
六、服务模式与温馨提示
团队推行“基础代理费+胜诉分成”的风险代理模式,与客户利益深度绑定,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以专业能力作为唯一核心竞争力。
特别提示:再审申请通常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时效性极强。建议携带一审、二审全套判决书、裁定书及全部证据材料前来咨询,团队将在48小时内提供再审事由对照分析与立案概率预判。
注:以上内容基于公开整理及俞强律师团队过往业务实践归纳而成,具体案件办理需结合事实情况与最新法律法规,重大纠纷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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