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8月18日,备受关注的“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中,哥哥唐向东(化名)因“撤销学历证书行政决定”起诉湘潭大学一案,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开庭审理,弟弟唐向西(化名)以第三人身份出庭。

此前,在弟弟的举报之下,哥哥失去了他曾拥有的本硕博学历学位、北京户口以及工作,从而引发了多年的行政诉讼。

庭审结束后,弟弟唐向西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庭审争议焦点主要围绕唐向东“冒名顶替”上大学事实是否存在、湘潭大学撤销唐向东学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展开了多轮举证质证,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前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唐向西以原名“唐向东”的身份和哥哥“潘涛”同时在城步一中参加高考。弟弟未录取至报考的中山大学,打算放弃被调剂录取的湘潭大学,复读一年后再参加高考,潘涛则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经家人协商后,潘涛顶替其弟弟“唐向东”的身份就读湘潭大学,弟弟改名为“唐向西”,复读一年后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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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庭审中,哥哥否认其冒名顶替弟弟原身份上大学,坚称自己就是“唐向东”本人,并非校方认定的替代“唐向东”上学的“潘涛”,请求法院撤销湘大教发〔2025〕23号《关于撤销唐时达本科学历证书的决定》。其辩称“自己从未叫过潘涛,也不知道潘涛是谁,母亲户口本上也查无此人。”

对此,湘潭大学庭上就“冒名顶替”情况出具了相关证据,包括两兄弟高三班主任的证言、唐向东学籍档案、两兄弟生父证言、村委会及邻居、村干部等证言,相关证据均指向如今的唐向西与当年的“唐向东”是同一人。不过,对于这些证据,唐向东并不认可。

其中,湘潭大学出具了湖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唐向东高考报名信息”及考试成绩录取等一系列证据。证据显示,2001年潘涛以462分报考吉首大学未被录取,也未被其他任何高校录取;“唐向东”则以596分被湘潭大学录取;2002年唐向西以661分被录取至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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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唐向东向校方口述的《情况说明》以及提交给湘潭大学法务室的《关于恳请母校宽大处理本人错误行为的报告》中,唐向东均承认了冒名顶替事实,并请求学校对其“宽大处理”。该自认材料被湘潭大学当作关键证据之一呈现给法庭,唐向东则当庭否认,表示上述材料“我没签字”。

对此,唐向东代理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唐向东从未出具自认材料,上述材料既没有唐向东本人签名,也没有录音,故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庭审中,他们出具了包括唐向东母亲证词等一系列证据,试图证明唐向东本人身份以及“冒名顶替不存在”。

在两兄弟母亲肖女士的证言中,她表示,“唐向东和唐向西两兄弟并无冒名顶替之事,我的户口本没有潘涛这个人的信息。”

弟弟唐向西说,他已经7年没有见过母亲了,这次母亲作为证人来到法院,但未参与庭审。庭审间隙,他在走廊里远远地听到了母亲的声音,然而他没有去和母亲打招呼,他觉得母亲的证言内容有些偏颇,不希望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在此前关于“冒名顶替”案的多轮诉讼中,唐向西作为第三人从未出庭。庭审后,他回应中国新闻周刊此次选择出庭的原因:“这次案件具有很大社会关注度,大家也希望听到我的声音和态度,回应社会关切。湘潭大学当年补录我是一种恩情,我决心要挺湘潭大学。他这种行为是对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和规则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