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网络套路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务工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以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软暴力催收等“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各类涉黑涉恶犯罪。

(三)“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线索。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犯罪。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坚持如实举报。举报人应本着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尽可能详细说明违法犯罪人员身份、涉案地点、事件经过等关键信息。

(二)鼓励实名规范举报。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如实名举报,需注明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核实线索、反馈结果。

(三)严格保护举报权益。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6-2333447

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71号(廊坊市公安局扫黑办)

廊坊市公安局

2026年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