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夏天过完了,全国1.3亿企业退休人员还在等一个消息——今年的养老金调整通知,至今没有公布。
从2005年到2025年,养老金连续21年上涨。2026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财政部也安排了1.25万亿元转移支付。涨是肯定要涨的,但“怎么涨”这件事,今年格外复杂。
围绕养老金调整,两条路径的争论越来越激烈:一条是提高定额调整,让低收入退休人员马上多拿钱;另一条是统一全国养老金核算规则,解决跨省流动带来的“异地不公”。
先说第一条路:提高定额。
定额调整,就是同一地区的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金额,跟原来拿多少养老金没关系。2026年大部分省份的定额调整预计在每月35到55元。这笔钱看似不多,但对月领2000到3000元的老人来说,仅定额一块就对应1%到2.5%的涨幅;对月领6000元以上的人,定额部分对应的涨幅不足0.83%。同样一笔钱,撬动的效果完全不同。
今年调整思路的核心变化,就是“提低控高”。人社部“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求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具体操作上,挂钩调整实行分档:3000元以下挂钩1.0%到1.2%,3000到6000元降到1%,6000元以上降到0.6%到0.8%。算一笔账:月养老金2900元、工龄30年的退休人员,按新方案每月涨104.8元,涨幅3.6%;月养老金8500元的,同样工龄只涨129.5元,涨幅仅1.5%。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涨幅,第一次明显超过了高收入群体。
北京的做法更激进——划了一条7118元的线(上年度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下的挂钩部分每月增18元,线上的只增3元。这套“加法+封顶”的逻辑,在不触碰“多缴多得”制度根基的前提下,有效遏制了差距持续扩大。
提高定额的好处很直接:马上到账、普惠性强、低收入者受益最大。对于那些每月靠两三千块养老金过日子的老人,每月多几十块钱能买药、买菜、交电费。这是最现实的获得感。
但这条路也有局限性——它解决不了“异地不公”。
什么叫异地不公?同样缴费30年、同样缴费金额,在广东退休和在黑龙江退休,拿到的养老金可能差一大截。原因在于,各地养老金计发仍以本省社会平均工资为参数。经济发达地区社平工资高,计发基数就高;欠发达地区则相反。一个在广东打工20年、最后回老家退休的人,可能因为两地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标准不一,平白少算几年工龄,每月少拿几百块。
这涉及养老金制度的深层问题:全国统筹。2022年起社保基金实施全国统筹,目前仍是省际调剂模式。下一步的方向是走向全国统收统支的“全国统筹3.0版”。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直言,全国统筹要真正实现“全国一盘棋”,关键是从资金调剂走向制度统一——统一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统一视同缴费依据、统一待遇计发办法。
人社部今年7月发布的两份技术标准修订稿,正是在做这件事——统一全国社保的“通用语言”,更新21项术语定义。别小看这些技术细节,它关系到跨省转移时缴费年限能不能被认可、视同工龄算不算数。
这两条路,其实是两代人的诉求差异。
已经退休的老人,更在乎定额调整——今年能多拿多少是眼前的事。还在工作的人,特别是45岁左右、常年跨省务工的群体,更关心统一规则——自己缴了二三十年的养老保险,退休时别因为地域差异吃亏。
但两条路之间存在张力。提高定额需要钱——全国1.3亿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多10元,一年就是156亿。东部基金充裕的省份扛得住,东北等人口流出、老龄化严重的地区压力就大得多。如果大量资金用于年度定额调整,留给制度统一改革的资源必然被挤占。
那么,两条路真的只能二选一吗?
未必。提高定额解决的是“当下公平”——让低收入者先受益;统一规则解决的是“制度公平”——让不同地域的人享有同等待遇。前者是短期止痛,后者是长期治本。
养老金调整从来不是一道非此即彼的选择题。今年的方案大概率是大幅提升定额权重,同时逐步推进全国核算规则的统一。短期让低收入老人多拿钱,长期让制度更公平——两条腿走路,才是正解。
毕竟,一个跑了几十年社保的人,不该因为换了个地方退休就“缩水”;一个每月只拿两三千块的老人,也该体面地过好晚年。这两件事,都等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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