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北大副校长“主动投案”:犯了啥事才算严重违纪违法?
北大主动投案副校长:天下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
这是本号曾经写过关于任校长的3篇文字,今天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任羽中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万元;受贿赃款及孳息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
经查明:2006年至2025年,被告人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95万余元。
有人觉得,8年太轻了!
那为何从轻处罚,从轻判刑?
法院给的理由有下面三点:
1 任羽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
2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3 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这第3点,还蛮有意思,任校长非法收受的财物,他都没有挥霍用掉,“全部追回”,不得不说,这在贪污史上是很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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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只是喜欢收藏而已,这癖好让我想起了《人民的名义》中的那位赵处长:一碗面条一口蒜,一分没花赵德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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