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该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时隔二十余年的首次系统性“大修”。
草案共9章170条,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新增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自动驾驶第一次被写入国家法律。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困扰了车主整整四年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车自己开的时候出了事,到底该找谁?
一个等了四年的答案
过去四年,智能驾驶领域最荒诞的一幕是:车企在发布会上把辅助驾驶吹得天花乱坠——“解放双手”“全程自动驾驶”——可一旦出了事故,翻开用户手册,白纸黑字写着“驾驶员需全程监控,并承担全部责任”。
宣传的时候说系统多厉害,出事的时候说用户没注意。这个信息差,养活了一整套“智驾产业链”。
2026年1月,青岛一位理想L6车主在开启导航辅助驾驶的状态下,车辆突然向右偏转压实线撞上邻车。事故认定书显示,车主因违规变道负全责。2026年3月,上海一位阿维塔07车主全程启用智驾系统,系统自行变道后异常急刹导致后车追尾,交警同样判定车主全责。
车主不服,车企说“所有车企都这样”。车主觉得自己没开车凭什么担责,车企觉得功能只是“辅助”凭什么背锅——双方各执一词,司法处置缺乏统一标准。
四年了,这种扯皮终于要结束了。
L2和L3,差的不只是技术
草案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彻底分开。
按照国家标准,L2及以下只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帮你控制方向和速度,但你必须全程盯着路,出了事全是你的责任。L3才是真正的分水岭,在限定场景下系统自己完成感知、决策、控制,你可以脱手脱眼。
二者的规则完全不同,中间不再有灰色地带。
草案明确规定: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由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企业如果认为违法行为与自动驾驶功能无关,需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
用大白话说:车自己开的时候违章了,罚单寄给车企。L2辅助驾驶出了事,驾驶员全责。系统接管期间由车企负责,人工驾驶期间由司机负责——法律划下的这条线,清晰得不能再清晰。
这不是技术的升级,这是责任体系的一次重构。
“车企全责”背后的产业逻辑
有人问:凭什么让车企担责?车又不是车企在开。
这个问题的答案,藏在另一个事实里:L2级辅助驾驶渗透率已达70.5%,但很多消费者根本分不清自己买的是“辅助”还是“自动”。“高阶智驾”“L2+++”“准L3”——这些营销话术满天飞,普通消费者被绕得晕头转向。
车企用模糊宣传把车卖出去,出了事就把责任推给用户。这公平吗?
草案的逻辑很简单:谁模糊宣传,谁承担责任。要求车企如实告知功能设计运行条件,不得夸大宣传。那些把L2包装成“自动驾驶”的话术,自此有了法律红线。
与此同时,工信部发布的强制性国标《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要求车企从设计开发到部署后全流程建立安全保障能力,车企对系统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技术是你做的,宣传是你吹的,出了事你不负责谁负责?
别高兴太早,落地才是真考验
不过,草案目前明确的主要是交通违法的行政处罚主体。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还需要结合后续法规和配套制度处理。L3级自动驾驶要求系统在超出运行条件时向驾驶员发出接管请求——若风险形成于系统运行阶段,碰撞却发生在人工接管之后,责任该从哪一刻算起?这些细节,还需要配套细则来支撑。
此外,草案对自动驾驶汽车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传统车险基于“人驾驶”的逻辑设计,自动驾驶场景下如何定价、如何理赔,都是新课题。
更大的隐忧在于数据。车辆出事时系统是否处于激活状态,数据基本掌握在车企手中。如果数据可以被修改或“恰好”在出事前退出,消费者如何举证?强制性的车载数据记录与防篡改标准,必须尽快跟上。
从2023年底四部委启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到2025年底首批L3车型获准上路,再到2026年7月自动驾驶强制性国标发布、8月道交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中国自动驾驶的法治拼图,正在一块块补齐。
忍了整整四年,国家终于出手了。
方向盘后面可以没有人,但责任必须有地方落脚。法律划下的这条线,既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行业的倒逼——让自动驾驶从“敢上路”迈向“敢负责” 。
当然,框架性立法只是起点。状态认定标准、执法细则、保险制度、数据安全边界,都还需要继续完善。但至少,那个“出了事互相推”的时代,终于要翻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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