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2024年的一个秋天下午,方晴正坐在公司落地窗前改方案,前台打来内线电话——
"方总,楼下有人找,说是您前夫,不肯走,手里还拿着一个文件袋。"
方晴把笔放下,往椅背里靠了靠,沉默三秒,"让他上来。"
沈博远进门时,她抬起头,平静地看了他一眼。三年不见,他瘦了,眼下有青影,西装是新的,领带没打,衬衫领口开着,像一个人在慌乱中勉强撑起了体面。
他把那个牛皮纸文件袋放在她桌上,声音压着,"方晴,你当年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方晴低头看了一眼文件袋,抬起头,嘴角弯了一下——
这个问题,她等了整整三年。
方晴是在三十二岁那年决定离婚的。
不是冲动,不是一时意气。那个决定在她心里住了将近两年,像一颗钉子慢慢往木头里钻,钻到一定深度,就再也拔不出来了。
她和沈博远认识于一场行业交流会,那是他们都还年轻的时候,他做建筑设计,她在广告公司做策划,两个人因为一个"城市美学"的话题争了将近一个小时,各执己见,最后却各自掏出了名片。后来的事,像大多数故事一样,吃饭,看展,见父母,订婚,结婚,买房,生孩子。
结婚那年,女儿乐乐出生,方晴辞掉广告公司的工作,去帮沈博远打理他那间刚起步的建筑设计工作室。
那时工作室只有四个人,接的都是小单。方晴进去之后,把整套对外推广的体系重新搭了一遍——品牌定位、项目包装、客户维护、投标文案,全是她一手做的。她还把自己多年对城市设计的研究系统化,梳理成一套"旧城更新设计体系",帮工作室在几次公开投标中脱颖而出。
沈博远曾对她说,"晴晴,等公司做大了,我把你的名字写进公司历史里。"
她笑了,"不用写历史,好好过日子就行。"
那时候,她是信的。
公司大了,是真的大了。工作室扩张成了设计公司,后来引入了合伙人,其中一个叫张薇,是沈博远大学同学,做市场出身,长袖善舞,进来之后把公司客户资源拓宽了将近一倍。
方晴第一次见到张薇,是在公司年会上,她穿着黑色一字肩礼裙,举着酒杯冲沈博远笑的样子,像一朵极擅于辨别方向的花。
方晴当时只是收回目光,继续照看乐乐。
她不是没有察觉。那种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像皮肤感知气压变化,天还没阴,就已经能感觉到快下雨了。只是她选择等了两年,等所有疑惑变成证据,等自己把接下来的每一步想清楚,再开口。
离婚那天,她和沈博远坐在民政局的椅子上,窗外是一排香樟树,绿色的,风一来,叶子哗哗地响。
沈博远做好了被她狮子大开口的准备,他请了律师,列了财产清单,备好了谈判姿态。
方晴拿着那张清单扫了一眼,把它推了回去。
"房子你留着,车你留着,存款你留着,我都不要。"
沈博远愣了,"你说什么?"
"这些我都不要,"她语气很平,像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我只要乐乐的抚养权,还有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方晴从手提包里取出一份文件,推过去,"这套设计体系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当年是用我的名字登记的,我要把它带走。"
沈博远低头看了一眼那份文件,眉头松了松,"就这个?"
"就这个。"
他想了想,觉得那不过是一套内部用的设计理念,没有独立市场价值,便点了头,"行,你拿走。"
方晴把文件收进包里,站起来,对着沈博远最后看了一眼。他的眼神里有疑惑,有些许愧疚,但更多的是一种她熟悉的属于他的侥幸——事情比想象中容易收场。
她没有说什么,转身走向窗口,在离婚登记表上签了字。
那天是周三,天气很好,香樟树的叶子在阳光下绿得发亮。
她从民政局出来,去幼儿园接了乐乐,带她吃了最喜欢的番茄鸡蛋面,回到新租的房子,等乐乐睡着,才一个人坐在窗边,把那张著作权证书取出来,对着灯光看了很久。
那是她在这段婚姻里,唯一一件确凿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离婚之后的三年,方晴没有把时间浪费在任何一种情绪里。
她用离婚前自己存下的三十多万,在城郊租了个小办公室,注册了一家叫"旧城研究所"的设计咨询机构,就她一个人,加上后来陆续招进来的两个年轻人。
公司做的事很小众——帮一些中小城镇的老街区做更新设计方案,那套她当年梳理出来的设计体系,成了她最核心的工作方法。
第一年很难,几乎每个月都在算收支,有两个月差点发不出工资,靠接了两单商业包装的活才撑过去。但她不急。她是一个习惯了在慢节奏里把事情做扎实的人。
第二年,她帮一个南方小镇做的旧城更新项目得了一个行业奖项,被几家专业媒体报道,事务所的名字开始在圈子里传开。第三年,她手里同时跑四个项目,团队扩充到了十二个人,搬进了现在这间有落地窗的办公室。
乐乐在她旁边长大,每天下午四点半亲自去接,周末带她看展、爬山、逛菜市场,睡前给她念书,每一件事都不假手于人。
沈博远每个月来接乐乐,按协议探视,每次见到方晴,两个人说话不超过三句,一句"乐乐在里面",一句"几点送回",一句"好的",像两个陌生房东交接同一把钥匙。
她知道他和张薇在一起了,听乐乐偶尔提起,没有波澜,就像翻过去了一页,那一页上写了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直到三年后的秋天,律师函的消息先到,沈博远的人后到。
他的公司接了一个国家级项目——西部某城镇的旧城保护与更新工程,规模大,竞标金额过亿,一旦拿下,是公司历史上最大的单子。方案的核心框架,正是那套"旧城更新设计体系"。
律师在做项目尽职调查时发现,这套体系的著作权人登记名称,不是公司,不是沈博远,是一个叫"方晴"的自然人。
那一刻,沈博远脑子里某个角落沉睡了三年的东西,骤然惊醒了。
他当即打电话给公司法务,法务说得很清楚——这套体系如果在项目中大规模使用而著作权不属于公司,构成侵权,竞标资格随时可能被取消,项目将面临严重法律风险。
沈博远握着电话,在办公室里站了很久,才想起三年前在民政局那张会议桌上,方晴把那份文件推过来时的动作,和她收回文件时嘴角弯了一下的样子。
他当时以为那是一个女人离婚时不肯空手走的最后一点体面。
现在才明白,那根本不是体面,那是棋。
一步在三年前就落下去的棋。
他叫人备了律师函,自己开车去找她。法务拦住他,说这种事让律师谈,别自己去,容易被动。他没有听,他要亲眼看一下那个女人,亲口问清楚她当年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方晴把文件袋推开,重新拿起自己手边的笔,"你律师函发过来了,我看过了。"
"那你知道我来找你什么事。"
"知道,"她语气平,"你们要用那套体系竞标,发现著作权不在公司名下,过来谈转让。"
沈博远把椅子拉过来,在她桌对面坐下,"你当年要那个证书,就是为了今天这件事?"
方晴没有立刻回答,把笔放在桌上,转过椅子,直面他,"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他说,"所以我来问。"
他的声音压着,那种压不是愤怒,是一个人试图弄清楚一件事时,那种高度专注的克制。
方晴看着他,沉默了片刻,然后说——"沈博远,那套体系是我花了四年时间研究出来的,你们公司用了它三年,接了十几个项目。我在那份登记表上署的是我自己的名字,因为那是我的东西,跟公司无关,跟你无关。"
沈博远的表情动了一下,"你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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