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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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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要闹到法院去,哪晓得在乡里的调委会就给说和了,还当场定了补偿,这事办得敞亮!”近日,在调解协议书上按下红手印的当事人覃某,紧锁多日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同一时刻,忻城县欧洞乡调解室内,犬只饲养人韦某也松了口气:“狗咬人是我们没管好,该担的责任不推,调解好了,心里也踏实。”
这起纠纷源于今年7月,覃某前往韦某家旁的便捷充电桩为车辆充电,因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便进入韦某家院内想找人咨询,不料被院内饲养的犬只咬伤。事发后,覃某前往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接受治疗,先期自行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后续双方就费用分担问题多次私下协商,始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共同向欧洞乡人民政府提交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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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调解申请后,欧洞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接双方当事人,组织“面对面”调解。现场没有生硬照搬法律条文,工作人员把关于动物饲养人责任的相关条款,和“邻里相处、进院先打招呼”的乡邻情理结合到一起讲解,既厘清责任边界,也顾及熟人社会的相处分寸。经过耐心沟通,韦某主动承认犬只管理的疏漏,覃某也体谅邻里之间的难处,双方很快自愿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当场完成全部赔偿款支付,共同承诺不再因这起纠纷产生其他争议。
“没花一分诉讼费,没跑远路,乡里就把疙瘩解了。”全程陪同参与调解的覃某家属黄某斌竖起大拇指点赞。
今年以来,欧洞乡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地实践,以“小调解”守护“大平安”,把法治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让基层治理的法治温度润泽桂乡新风,绘就乡村善治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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