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警方持续加大无人机违规飞行排查整治力度,连续查处四起未经批准操控轻型民用无人机“黑飞”违法案件,对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有效震慑各类空域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四起违法案件均为行为人未经批准,擅自操控无人机在浠水县管制空域违规飞行,且存在超高飞行问题,违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规定,扰乱空域管理秩序。其中,白莲水陆派出所查处的孙某,于8月21日在浠水县杂技馆上空违规飞行,飞行高度远超120米限定标准,最高达223.5米;汪岗派出所查处的韦某某,8月24日在清泉镇上空多次超高飞行,违规飞行时长近40分钟,最高飞行高度226米,违规飞行时间久、隐患突出。
另外,团陂派出所根据上级线索,查处班某某于8月28日未经审批操控实名登记的无人机,在团陂镇管制空域擅自飞行;绿杨派出所于9月2日查处彭某某违规操控无人机,在清泉镇空域超高飞行,最高飞行高度达到499.5米,大幅超出安全飞行高度。目前,4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无人机可不是你想怎么飞就怎么飞的!飞行也有边界线~近年来,随着无人机使用和行业应用快速发展破解无人机信息系统、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甚至超高“黑飞”等问题不断出现游客景区游玩时被无人机划伤大雁在候鸟栖息地被无人机撞击致死无人机违法私放造成航班延误……“黑飞”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与航空秩序2025年12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净空”专项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惩处“黑飞”行为,坚决守住低空安全底线,着力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黑飞”?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
无人机违规飞行
正式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范畴
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将无人机违规飞行正式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范畴
第四十六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机飞行需严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点规矩务必牢记:一是实名登记。购买无人机后,需第一时间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并在机身显著位置粘贴登记标志。二是空域申请。飞行前务必查询飞行区域是否为管制空域,若需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提前通过平台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飞行。三是高度限制。在非管制空域飞行时,轻型无人机飞行真高不得超过120米,避免影响航空安全。四是禁飞区域。严禁在机场、军事管理区、政府机关、人员密集场所等禁飞、限飞区域操控无人机飞行,共同守护低空安全。
(来源:平安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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