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县持续加大酒驾醉驾集中查处频次和力度,连续查获三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现予以警示曝光。

8月18日20时50分许,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264省道7公里处时被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 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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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22时50分,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吴山镇街道福利院路口时被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 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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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20时30分,侯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文忠大道被随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 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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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三名驾驶人均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目前,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罚款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目前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随县公安

编辑: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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