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央国企工作的人都会留意到一种现象。临近退休的管理层人员,到了划定的年龄就不再分管具体业务,不用承担繁重的管理任务,职级、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大多保留下来,只需要承担少量调研、传帮带类的工作,平稳过渡到正式退休。同样还有几年才到退休年龄的一线普通职工,却只能坚守在原有岗位上,日复一日完成本职工作,没有这种过渡缓冲的岗位安排。时间久了,心里难免会生出疑问,退居二线究竟是全国统一的普惠政策,还是只面向管理人员设置的人事安排。
第一件要理清的事,退居二线并不是国家出台、覆盖全体职工的法定制度。顶层文件只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岗位调整作出框架指引,各个央企、省属国企可以结合自身干部队伍建设需求,制定内部的管理细则,确定中层以上干部退出实职的年龄边界、调整之后的岗位和待遇标准。它的出发点是推动干部队伍新老交替,给年轻管理人员留出晋升岗位,优化管理层年龄结构,调整对象锁定的是拥有领导职务的人员,制度设计之初就没有把一线职工纳入适用范围。
退居二线,本质是免去实职领导岗位,转任顾问、资深专员这类非领导岗位,人事关系依旧保留在单位,身份属于在职人员,并不是提前退休。调整之后不再背负安全生产、经营指标、团队管理这些硬性责任,大部分企业会保留完整的职级工资,只扣除和岗位履职挂钩的绩效奖金。不同企业划定的年龄标准并不一样,有的单位中层副职57周岁退出实职,正职58周岁转二线岗位;还有部分省属国企,科级干部男性55岁、女性50岁安排退出管理岗位,各个集团的标准互不相同,没有全国统一的硬性年龄线。
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一家省属能源企业里面,55岁的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人事制度退出现职,转为部门顾问。每个月岗位工资、工龄补贴、住房补贴全部维持原来标准,只是不再发放管理绩效。日常不需要坐班打卡,偶尔参加工作研讨,对新人进行经验指导,等到60周岁再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和他年龄一样,还有五年退休的一线维修工人,依旧要按照排班上岗,出外作业,完成日常检修任务,单位没有对应的过渡岗位可以安排。
很多人会把退居二线和内部退养混为一谈,实际上这是两套完全独立的规则,适用人群、办理条件、薪资待遇差别很大,千万不要混淆。
内部退养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内退,依据是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这项政策面向全体国企在岗职工,没有干部和工人的身份限制 。但是它有三条缺一不可的硬性条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本人主动提交书面申请,企业研究之后予以批准,才能够办理离岗休养手续。办理完成之后职工不再上岗工作,单位按月发放生活费,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持续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等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生活费大多是在岗工资的六成到八成,绩效、岗位津贴会全部停发,收入下降幅度比较明显。
这里要划清重点,内退不是职工可以单方面申请就一定能够获批的福利。政策设立初衷,是用来安置企业改革过程当中产生的富余人员。如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岗位人员没有冗余,即便职工年龄达标,单位也可以不予批准内退申请,职工只能继续在岗履职。最近这些年,绝大多数经营正常的央国企,已经收紧了内退审批通道,只有产能调整、岗位缩减的时候,才会开放名额,并不是临近退休的普通职工想办就能够办成。
退居二线由组织主动安排,不需要干部个人提交申请,调整之后保留在职完整薪酬体系,只是卸下管理职责。内退需要职工自愿申请,企业审批通过之后完全离岗,领取缩减之后的生活费。两种方式不能互相替代,也不存在普通职工可以参照干部标准退居二线的政策条款。
网络上面流传着不少片面的说法,把两件事混在一起,制造认知偏差。有一种观点,声称国家政策偏心管理层,专门制定了退二线制度,不给普通职工留出过渡渠道。事实并不是这样,国家没有发文要求所有企业必须设置二线岗位。要不要设置退出实职后的过渡岗位、什么年龄调整,是企业在干部管理框架之下自主制定的内部规则。有的央国企收紧政策,干部到龄退出实职之后,没有清闲的顾问岗,需要分配相应的普通工作任务,并不是所有管理人员都可以轻松过渡。不同企业之间的安排差异很大,不能拿某一家单位的做法当成全国统一标准。
还有传言说普通职工到了55岁,可以申请办理退居二线,待遇保持不变。这条消息没有政策支撑。职工想要离开岗位休养,只能走内退的路径,并且要满足年龄、自愿申请、单位审批三个条件,离岗之后薪资会相应下调,不存在待遇不变的离岗政策。还有短视频宣称所有国企都有大批量内退名额,临近退休就可以申请回家休息。现实当中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基本不会开放常态化的内退通道。岗位需要有人值守,大批量职工离岗休养,会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不少临近退休的一线职工会产生疑惑,长期从事体力劳动,身体落下劳损,精力逐年下降,希望临近退休阶段可以调整到劳动强度更低的岗位,这样的诉求合情合理。在制度框架之内,可行的路径并不是去申请退二线,而是和人事部门沟通,在企业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协商调整劳动强度相对小的内部岗位。岗位调动属于正常人事协商,能不能调整成功,要看岗位缺口、个人技能匹配情况,企业拥有用工调配的自主权,没有义务无条件为大龄职工安排轻松岗位。
也有一部分人会担忧,随着延迟退休逐步落地,一线职工年老之后工作压力会不断增加。政策层面也在引导企业完善岗位调整机制。多地人社部门发布指引,建议用人单位对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职工,根据身体状况合理调整工作内容,减少高强度作业。这只是引导性建议,不属于强制性条款,各个企业会结合自身岗位情况去落实。
我们客观看待两套制度存在的差异,不能只看见待遇层面的不同,忽略了岗位本身的特点。领导岗位承担着经营风险、团队管理责任,长期处在高压状态。设置退出实职的过渡安排,目的是平稳完成管理层交接,避免岗位长期固化,给年轻人留出上升空间,属于干部队伍管理方式。一线岗位不存在管理层级交接的问题,自然没有对应的过渡安排。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规则当中有待完善的地方。同样还有几年退休,管理人员卸下重担平稳过渡,一线职工依旧坚守高强度岗位,这种反差,很容易让职工产生心理落差。近些年不少国企也开始优化内部人事制度,不再简单给退出实职的干部设置清闲岗位。退出领导职务之后,会安排对应的专项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杜绝只拿薪酬不履职的情况。部分企业也在探索大龄职工岗位调剂机制,在条件允许的时候,给身体状况不佳的老员工调配适配岗位,兼顾企业运转和职工现实困难。
普通职工也要分清哪些诉求在政策范围内可以争取,哪些属于超出规则之外的期待。想要离岗休养,可以在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时候,咨询人事部门当年是否开放内退申报通道,按照流程提交申请,最终结果由企业审核决定。想要减轻工作负荷,可以主动和班组、人事部门沟通,在有空缺岗位的前提下申请调岗。不要轻信网传可以花钱办理退二线、保留全额工资不用上班的信息,这类说法全部是虚假信息,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养老保险、劳动用工相关的全国性政策,对所有在岗职工一视同仁。养老金核算规则、带薪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条例,干部和职工执行同一套标准。人事岗位调整细则,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范畴,不同岗位设置差异化安排,并不等同于制度歧视。
任何一项内部制度都处在动态调整当中。近些年来国资监管部门不断规范国企干部管理方式,对退出实职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出台更多约束条款,杜绝出现履职真空的情况。兼顾不同群体合理诉求,也是企业优化管理制度的方向。
你觉得想要平衡岗位差异,企业更适合完善大龄职工调岗机制,还是适度放宽合规的内退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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