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房子车子都卖了,还找亲戚借了两百多万,这些钱全都被主播拿走了。这件事现在卡在到底算不算赠与这一点上,挺让人为难的。
王先生发现他妻子纪某从去年底开始,不断给一个叫“某阳”的主播打赏,半年下来,光打赏就花了391万多,送礼物又用了9万多,这些钱是卖掉了夫妻名下的一套房子得到162万,一辆车卖了20万,剩下的200多万是从亲戚那里借来的,整个过程王先生完全不知情,直到今年7月离婚时他才全部了解,随后他就把主播、主播的公司以及直播平台一起告上了法庭,8月4日,宜宾叙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目前还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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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某声称自己和主播发展成恋人关系,微信聊天内容也显得暧昧,但她没有承认两人同居生活,也没有证据能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从法律角度看这不构成重婚或通奸行为,最多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核心在于判断打赏行为是否属于赠与性质,根据《民法典》规定,日常家庭开支可以由配偶代为决定,但390多万元的金额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以往类似案例中,法院通常判决部分或全部返还打赏款项,前提是需要证明主播存在诱导欺诈行为,或者直播平台未尽到对大额消费的风险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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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直播打赏这件事,早就不是看个热闹这么简单了,平台用算法推送那些擅长聊天、能懂观众心情的主播,让人慢慢产生依赖,有的MCN公司还教主播用“赎身”“包养”这样的话来吸引打赏,去年最高法发了一个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到单笔打赏超过五万要二次确认,不过这个案子发生在规定生效之前,最后还是按原来的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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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揪心的是钱从哪里来,亲戚借的钱没写借条,万一法院判主播退款,王先生还得自己还债,他父亲接受采访时哭着说一家人全垮了,这话听着难受,背后其实是很多中产家庭的真实状况,房子车子一卖,家底就空了,数字时代的情感消费,比想象中更能掏空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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