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爆料,称母亲确诊肺癌急需手术,向直属领导请假一周左右回家陪护,领导表示能理解,但“批不出来这么多假”。
该网友表示,可以缩短到五天,家里没有别的亲人可以陪护,请假期间可以兼顾部分线上工作,会尽快赶回来,请求协调,领导却表示“真批不了”。
随后,该网友在微信上提出“我辞职”,领导回复“好,明天来帮你办理离职”,该网友表示接受不了:“所以提离职你们就有办法协调,妈妈做手术就不行对吗?”
当事人请假领导不批(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晒出的后续截图显示,她随后向HR反映此事,对方称能理解她,但却表示:“培训时讲过新员工入职三个月之后才能申请假期,从店长的角度根据店铺实际需求确实也有权不批复,如果真的耽误你陪伴家人,那也只能尊重你先离职去处理家里的事情。”
当事人向HR反馈截图(受访者供图)
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当事人。她表示自己是杭州湖滨银泰in77维密门店的一名店铺主管,7月入职,试用期尚未结束。
当事人称,她向上层投诉后,目前已收到区域经理反馈,给予她5天带薪假期,但涉事领导至今未正面回复或道歉,她目前仍未发起正式离职流程,还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办。
湖滨银泰in77维密门店工作人员确认,网上流传相关帖子确实涉及该门店,后续公司会出台正式处理文件。
另据报道,9月9日,发帖人所在门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公司本身设有员工关怀机制,过往有员工患病时,公司曾发起内部募捐帮助员工;有员工遭遇离婚纠纷,HR称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支持。
“这件事中有很多细节我们并不知情,没办法给出完整答复。”该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员工是其同事,大家对其家庭遭遇表示同情,但不知具体的完整经过,门店不便对此作出评价,相关情况由公司总部处理,是否对外澄清暂未确定。
其透露,涉事员工处在试用期,岗位属于店铺管理者,此前的转正考核并未通过,目前公司已给涉事员工5天带薪假期。
来源:极目新闻、九派新闻、江苏新闻
延伸阅读
近日,上海出现了这样一起劳动纠纷:
员工因拒绝通宵出差安排,直接被公司以“不出差算旷工”为由开除。
员工到底能不能对不合理的出差说“不”?一起来看这起案例↓
事件回顾
瞿女士(化姓)是上海一家企业的项目经理。某日,公司行政通知她,已经订好从上海前往成都的火车票及住宿酒店,要求瞿女士次日9点到达成都办公室打卡报到。
瞿女士查询后得知,公司为她预定的是夕发朝至的硬座票。同时,为节省住宿成本,公司安排的酒店在郊区,搭乘公共交通前往成都办公室需一个多小时。瞿女士告诉公司行政:“太累了,坐一晚上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我不去。”公司行政随后表示,不出差算旷工,旷工3天就开除。
瞿女士被安排通宵坐硬座出差,图为硬座示意图(图文无关)
瞿女士当时就明确拒绝了这次出差要求。没想到,3天后,公司竟真以旷工为由向瞿女士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对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瞿女士并不认可。她认为,公司的出差安排非常不合理,剥夺了自己的休息权,作为员工完全有权拒绝。并且,瞿女士已经提前告知公司拒绝,未造成严重影响,公司不能直接认定为旷工。
但公司认为,整个出差行程安排虽然紧凑,但留给瞿女士去成都办公室打卡上班的时间是充裕的。此外,硬座和郊区的酒店都是出于成本考虑,瞿女士拒绝了公司的工作安排,没有按时到出差地打卡上班,已经影响了项目进度,造成了公司的损失。
争执不下,瞿女士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经审理,仲裁认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律师说法:
不合理出差安排
劳动者有权说“不”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贾秀萍律师对此案作出解读。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法定权利。出差途中,如果大量占用职工休息时间,本质是为完成单位工作,该路途时间应当视作工作时间。如果行程安排过度紧凑,严重影响正常休息,就属于侵犯劳动者休息权,面对这类不合理出差,员工有权拒绝。本案当中瞿女士拒绝通宵硬座出差,具备正当理由,单位直接以此按旷工开除,属于违法解除。
当然,也不是所有出差都可以随意拒绝。律师同时提醒,如果出差属于劳动合同、单位规章制度约定的合理工作范畴,路途时间落在正常工作时段,没有额外加重职工负担,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经单位催告后仍不配合,企业按旷工处置,属于合法行使经营管理权限。
另外划重点:出差路途如果占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处于待命或者工作状态,超出法定工时的部分,应当算作加班,单位需要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律师也建议,员工异地出差,会远离家庭,增加个人生活成本,用人单位应当落实出差补贴、交通食宿报销等待遇,多给予人文关怀,平衡企业经营成本与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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